第一節、從雜居共墾到分類械鬥 、民變與社會整合
許多人誤以為漢人移民台灣之後,就是泉州人分佈在沿海地區,漳州人居於平原內側,客家人分佈於丘陵台地,從而解釋其原因,認為泉州人先來,故先佔最好的濱海平原,漳州人次來,乃取得內陸平原,客家人最晚到,只得到丘陵台地去開發;也有人認為泉州人在大陸原鄉本來就住在海岸邊,漳州人住在平原,客家人住在丘陵,因此他們渡台時,也依照大陸原鄉的生活方式在台居住。其實漳州、泉州部有內山和濱海縣分,也有不少客家人住在閩、粵濱海地區。台灣在開發初期泉、漳、客和原住民也都呈現雜居狀態,經過長期械鬥之後,各語群發生大遷徙,同語群聚居一處,才出現比較明顯各分畛域的現象。
暫且撇開原住民不談,早期漢人雜居時期的台灣,福佬、客家兩語群的關係是台灣社會整合過程的主要變數。康熙、雍正和乾隆初期,客家人和福佬人不相上下,乾隆中期以後,則福佬人口多於客家人,福佬人中,又分化成泉州人、漳州人以「府」籍認同的兩大集團,甚至在某些地區,還更細分形成「縣」籍認同、宗族認同等集團。各大小不同的集團間一旦產生利害衝突,便容易演成集團和集團之間的分類械鬥。
分類械鬥的類型中,以福、客械鬥與漳、泉械鬥最為常見。其中前者又稱為閩粵械鬥,這是因為一般概稱福佬人為福建人,客家人為廣東人的結果,然而事實上客家人並不全然來自廣東,福建的汀州府有不少客家人,俗稱「汀州客」,漳州的一些縣也有客家人;而廣東的潮州府,則住著不少福佬人,這是我們必須注意的。福客械鬥最初多發生在南部的屏東地區,這可能是因為當地很早就已經形成地緣分明的福、客地盤,同時,屏東的客家人本身在康熙六十年(1721)時,即結合成強有力的武裝團練組織(即六堆),在福客械鬥中屢占上風,福佬人不分漳泉,團結一致才能對抗客家人。此外在嘉慶二年(1797)宜蘭地區曾發生泉客械鬥,道光二十四年(1844)的彰化地區曾發生漳客械鬥,亦可視為福客械鬥的一種類型。
漳泉械鬥常發生於福佬人勢強的地區,如道光年間,住在台北盆地的客家人搬走後,漳、泉就開始械鬥,士林的漳泉械鬥,使當地的漳州人一度躲到芝山巖小山上的惠濟宮絕水絕糧;新店安坑漳州人的太平宮,在一次漳泉械鬥中毀於大坪林泉州人之手;板橋漳州人與艋舺泉州人多次的械鬥,使得板橋林家要建造板橋城自衛,創辦大觀義學來調和漳泉衝突;內湖與松山的漳泉械鬥,則打到日本時代還難分難解。有時候漳泉械鬥不只是漳州人和泉州人雙方的事,像是乾隆年間的彰化地區,由於泉州人勢強,漳州人便結合客家人與泉州人互鬥;嘉慶年間的噶瑪蘭地區,泉州人與漳州人爭不過土地,便結合客家人、原住民與漳州人械鬥,演成多角關係。
即使是同府之間,也會產生縣與縣的爭鬥。最著名的就是發生於咸豐三年(1853)艋舺的「頂下郊拼」,同屬泉州府!的三邑人(晉江、南安、惠安合稱三邑, 屬頂郊)和同安人(屬下郊),因商業利益衝突產生械鬥,最後同安人失敗,在林佑藻帶領下由現今老松國小一帶北移至大稻埕,建立新街及霞海城隍廟。不久,在新莊也發生兩次分類械鬥,當地的同安人因而移民至大稻埕。這些同安人可說是因禍得檔,如前所述大稻埕在台灣開港後,因茶葉加工而發達,並超越艋舺成為北台第一大城。
除此之外,異姓間的械鬥也頗為常見,如西螺曾發生李姓、鍾姓、廖姓的三姓械鬥,該械鬥一直持續了三年。台南有旬諺語云:「蔡抵蔡,神主槓槓破;陳抵陳,舉刀仔相殘」,遇到利害衝突時,連同姓宗親也會互鬥;最特殊的是同業械鬥,如宜蘭在道光年間曾發生兩家不同的轎夫行,為了爭奪生意而械鬥;更荒謬的是在宜蘭地區,同屬北管樂團的西皮、福祿因為唱腔、風格和所信仰的神明不同,也發生多次大大小小的武裝衝突。總的來說,分類械鬥的類型可謂是不一而足。
分類械鬥的原因非常複雜,一方面由於台灣移民移出區的閩南和粵東本來就是民風強悍、械鬥不已的地區;另一方面開發過程中難免有一些磨擦和衝突,很容易轉變成群體對立(尤其是土地、水源、財產和工作機會的爭奪),一旦有犬牙雀角的偶發事件,即可釀成血流成渠的械鬥。當械鬥發生時,不同祖籍的集團,會分別抬出各自的守護神明,形成信徒在人間鬥力,神明在天上鬥法的景象。
▲1927年日本人調查不同藉貫的台灣人分布圖,約略可以反應經過十九世紀社會整合各分畛域的現象《尹章義蒐藏》
清朝時期台灣素有「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之稱,民變是另一個造成清代台灣社會不安的因素,與分類械鬥不同的是,民變係下層百姓反抗上層政府,械鬥則是百姓與百姓的爭鬥。但民變與械鬥之間並非全然涇渭分明,以清代三大民變為例:康熙末年的朱一貴事件,其中夾雜了福客械鬥;乾隆年間的林爽文事件,則是從械鬥轉成民變,再由民變演成更大規模的械鬥;同治年間的戴潮春事件,也是由民變引起了分類械鬥。清廷在民變發生的過程,往往會利用漢人的祖籍意識,去鼓動另一祖籍的人民來幫助清廷平亂,形成所謂的「義民」。福佬人和客家人都有,北港、嘉義福佬人散布區有義民祠,雲林仍有褒忠鄉。在客家區則形成「義民爺」信仰。現在位於屏東竹田的忠義祠,以及新竹新埔的褒忠義民廟,仍是南北兩地的客家人的信仰中心。「義民」與「亂民」的爭鬥,實質也是群體與群體的爭鬥。
群體的對立與衝突是社會整合的一種契機,所謂「整合」,在台灣開發史上的特徵是消除群體間的差別,使其一體化。整合的類型大致可分為「同化」和「分化」兩種。同化就福佬人、客家人兩語群而言,指的是客家人福佬化成為「福佬客」,或福佬人客家化成為「客福佬」,其中前者較後者常見,現今台灣中部彰化、雲林、台中一帶,就有很多「福佬客」,他們的先祖是道地的客家人,歷經數代逐漸福佬化後,除了語言、習俗改變,多數人不再知道自己的客家人身份,而喪失客家群體意識;分化是指各群體之一,為避免激烈衝突而離開現住地的現象,如道光年間台北盆地的客家人經歷多次閩客械鬥後,選擇搬出台北盆地遷往桃竹苗客家人群聚的地區住居,原住地遺留少數客家人自然而然福佬化,而使達到一體化的效果。清代台灣社會就是這種不斷「同化」和 「分化」的社會整合過程,經過一再遷徙,逐漸演變成現在閩、客、漳、泉各分畛域的情形。
一般而言,械鬥的規模較小,民變的規模較大,根據粗略的統計,福客械鬥有二十件,漳泉械鬥約三十件,民變則有十四件,和閩、粵兩省比較,頻率並不算高,茲將台灣的民變列表簡述如下(參見表四)
表四:清代民變大要表
起事者 | 超事時間 | 原因 | 主要地區 | 參與人數 | 歷時期間 | 說明 | 各案義民事功簡介 |
劉卻 | 1702年1月4日(康熙41年) | 今台南縣後壁、下營等地一帶。 | 不詳。 | 六天左右 | 台地駐軍六天平亂,劉卻本人則於一年後在笨港(北港)被捕。 | ||
朱一貴 | 1721年5月15日(康熙60年) | 台灣府知府王珍代理鳳山縣事時,勒派苛厲,百姓含怨,朱一貴乃乘機起事。 | 主要在台灣西南部地區。 | 起事時一千餘人,數日後增至二萬餘人。 | 二個半月 | 1. 提督施世驃、總兵藍廷珍等率兵12000餘名乘船隻600艘左右渡海進剿。 2. 征台清軍七日收後府城台南。 | 1. 南路淡水屏東平原之客家義民12000餘人,連營固守,並痛擊民變集團。 2. 朱一貴於1721年7月30日在溝尾庄(今台南縣佳里鎮附近)被鄉民楊旭等縛送官府。 |
吳福生 | 1732年4月23日(雍正10年) | 於北路大甲溪社先住民作亂,府城官兵虛少之際,乘機「做歹」(閩南語意為做壞事)。 | 鳳山縣境內。 | 起事時28人,五天後聚眾,僅約300~400人。 | 七天 | 福建陸路提督總兵官王郡率軍即時平定。 | 南路下淡水港東、港西二里義民萬餘人,分防八社糧倉,並挑選900餘人趕赴軍前,戮力前驅。 |
黃教 | 1768年11月8日(乾隆33年) | 因行竊被官方通緝,最後見法網難逃,乃豎旗招人攻擊軍營起事。 | 出沒約今台南縣境一帶山區。 | 約數百人。 | 六個月 | 至福建調援水師陸軍5000至6000抵台協同圍剿。 | 1. 有義民如葉文博者,「有備資斧募鄉勇擒賊以自效」「南北奔馳」「堵截偵探」。 2. 黃教於1769年5月3日夜,在官才山內(約今台南縣玉井附近)被縣民鄭純、周寅等擊斃。 |
林爽文 | 1787年1月4日 (乾隆52年) | 天地會會黨林泮等結集會黨抗官拒補,官兵緝治會黨及於林爽文,處理不當,林爽文等逐反。 | 幾乎台地西部地區全部。 | 約數萬人或更多。 | 一年二個月 | 1. 先後徵調福建、浙江、湖南、廣東、廣西、貴州、金川、北京等地清軍共約4萬名援台。 2. 當代名將吳安康與海蘭察赴台平亂。 | 1. 府城民人、鹿港泉人與粵民、埔心、二林各莊泉民、北路各地閩、粵民人等各地義民峰起。 2. 南路下淡水港東、港西兩里客家義民,挑選壯丁8000餘人,組成戰鬥隊伍,痛擊變民、北路客家義民謝尚紀亦招義民數千心攻客後壟。 3. 林爽文因義民高振之密抱,而於1788年2月10日於老衢崎(約今苗栗縣竹南附近)被捕。 |
陳周全 | 1795年4月30日 (乾隆60年) | 乘彰化米價高騰、社會不安之際起事。 | 鹿港、彰化與斗六門等城及附近。 | 約數千人。 | 七天 | 變民於第七天即被義民林國泰等擊潰、陳周全本人亦於第十二天隻身被擒送官。 | 1. 起事第七天即被義民林國泰等擊潰而走向敗亡。 2. 陳周全於起事後第十二天(1795年5月11日),在小埔心(今彰化縣埤頭)被居於該地之陳祈與莊南光等擒獲送官。 |
蔡牽 | 1804~1808年(嘉慶9~13年) | 為當時我國東南沿海之最大海盜集團,侵擾東南各地沿海,台灣西部及東北宜蘭沿岸。 | 時常侵擾北路與西部沿岸各港口。 | 先後四年 | 當代海上名將李長庚率艦隊履次追擊海盜蔡率至名灣。 | 1. 府城(台南市)萬餘義民助官協防侵擾。 2. 蔡率於1806年春率眾謀佔噶瑪蘭,為當地義民所阻。 3. 朱僨於1807年夏率海盜欲移民噶瑪蘭,義首林永福等率眾協同官兵進剿敗之。 | |
許尚 | 1824年12月12日(道光4年) | 素與無賴結交,群盜稅之,故被鄉保所告,許尚懼捕,乃結夥謀反。 | 鳳山埤頭(高雄縣鳳山市)。 | 約數百人。 | 一個月 | 台灣總兵趙裕福率駐台兵勇平亂。 | 鄉勇800人隨官兵協守與捕剿。 |
張丙 | 1832年11月22日(道光12年) | 因涉嫌攔劫米糧之案被通緝,後又參與閩粵械鬥,遭官方緝辦,張丙終乃豎旗起事。 | 主要侷限台灣西南部。 | 約2萬人或更多。 | 二個月 | 福建陸路提督馬濟勝與金門鎮總兵竇振彪率兵共3300名抵台速平亂。 | 除南路粵民等之強烈反擊外,當官兵四出搜捕變民時,各處村莊團集丁壯紳士義民等,或助官獲犯、或導兵捕賊。 |
洪協 | 1843年12月1日(道光23年) | 原因不詳。 | 台灣縣木柵。 | 約千餘人。 | 一個月 | 洪協本人於起事八天後即被捕。 | |
林鬧 | 1851年11月28日(道光30年) | 官方緝捕案犯正嚴,地方保甲亦實施清莊,通緝犯林鬧因走投無路,遂豎旗索銀派飯。 | 嘉義縣六甲與官佃兩地。 | 約千人左右。 | 十天 | 台灣鎮道葉紹春與徐宗幹等督飭官兵即時平亂。 | |
林恭 | 1853年6月4日(咸豐3年) | 曾任鳳山縣壯勇,但被革職逐懷恨在心,及至內地因太平天國為亂,福建小刀會攻佔海澄與廈門,對岸福建局勢惡化,逐深受鼓舞而起事。 | 鳳山、鹽水港、嘉義、府城、灣里等地。 | 不詳。 | 三個月 | 侯補知縣鄭元杰率兵勇3200餘名平亂。 | 1. 義民與官兵共力協守府城,亦協助侯補知縣鄭元杰之收復鳳山。 2. 林恭於1853年8月31日在水底寮(屏東縣枋寮鄉水底寮)被該地義首林萬掌擒獲獻官。 |
戴湖春 | 1862年4月15日(同治元年) | 官方征剿正在滋蔓之天地會會黨,但因征剿失利,弄巧成拙,致使戴潮春率天地會會黨攻城起事。 | 主要侷限於彰化縣地區。 | 約數萬人或更多。 | 三年一個月 | 台灣道丁日健、提督林文察、副將曾元福等率軍數千抵台平亂。 | 1. 北路義首林占梅、羅冠英等率義民肅清北路變民,遏阻戴潮春勢力北上、南路義首陳澄清等則率義民遏阻戴湖春勢南下,故戴湖春之勢力終被局限於彰化縣一帶,終至數亡。 |
施九緞 | 1888年10月5日(光緒14年) | 彰化知縣李嘉棠處理丈工作不當,激發民變。 | 彰化縣城及其附近地區。 | 約數千人。 | 三星期 | 林朝棟率軍平亂。 |
第二節、平埔族的遷移與隱化
清代漢人大量移民台灣,居住在平原的平埔族首當其衝,所受的衝擊和影響最大。在上節中所論及的社會整合,主要是以漢人中的福、客關係為對象,而漢人與 原住民間的關係,也大體可以用社會整合理論來觀察。
▲平埔族的印鑑,漢人大量東移之後,平埔族多半成為大地主。
清朝本身是由中國的邊疆少數民族-滿人入主中原,他們保護少數民族的政策比中國歷代政府都來得緻密合理,對台灣原住民亦然。清廷厲行「護番保產」政策,認為原住民只要服從政府命令,按規定繳稅,生存權和財產權應當和漢人一樣受保障,並設專門的機構保護原住民的生計,緩和民族間的衝突。
另一方面,台灣原住民各社的土地都相當遼闊,一經和漢人接觸以後,學習漢人的農業 技術,使土地單位面積生產量大為提高,而原住民的能力僅足以開墾小部份的田園,剩餘的土地得以容納大量的外來人口-漢人移民。一旦漢人移民人數遠超過原住民,漢文化佔了絕對優勢,原住民漢化便自然形成。
由於清政府的「護番保產」政策,使得整個台灣漢人與原住民的衝突並不算激烈,更遠不及漢移民間的分類械鬥來得激烈。因而台灣原住民的漢化也比較迅速而順利,特別是平埔族,高度漢化的結果,實際上是喪失自身的族群意識,隱化在漢人社會當中,甚至分不出是漢人還是原住民。近年,後殖民觀點的論述出現以及台灣原住民運動蓬勃,使得原住民意識抬頭,平埔族人的蹤跡才逐漸重現。
也有平埔族採用遷徙的方式(和漢人的分化模式相仿)來擴大生存空間。最早是荷蘭時期原居安平附近的赤崁、麻豆、歐汪、大目降等四大社部份社民遷往今天台南縣的東山、白河、左鎮等地。進入清朝之後,平埔族的遷徙更為頻繁,如在嘉慶年間,台中平原上的岸裡等九社平埔族因爭奪總通事的位置而內訌,於是原住民潘賢文在漢人建議下率眾千餘人移往宜蘭,留在台中的岸裡九社原住民,也有部份於道光年間在漢人的勸誘下遷到南投埔里;今天雲林、彰化境內洪雅、巴布薩二族各社,也有不少人遷入埔里,少數人遷往宜蘭;宜蘭的噶瑪蘭族有若干部落在也遷到今天的花東海岸去開墾,今天「花蓮」的地名即由噶瑪蘭轉音而來;南部的西拉雅、馬卡道族在清中葉也大遷徙,移往花東地區。平埔族移到埔里、宜蘭、花東一帶,對當地的開發助益很大,然無論平埔族經過遷徙或再移殖,甚至再三遷徙,仍然要面對其他族群接觸的問題,絕大多數居於相對劣勢的平埔族,依舊難逃被同化、隱化的命運。在台灣平地許多地方仍留有「番社」、「番仔厝」、「番仔寮」的地名,這些都是平埔族曾經存在過的痕跡。
第三節、清代台灣的社會流動與婦女地位
身處無垠的曠野,面對無限的商機,漢移民東渡台灣,只要勤奮,不難成為地主和店東,相對寬鬆的科舉名額加上特有的郊籍(商人)、粵籍(廣東省移民)名額,又使得農、商子弟因為科名而進入上流社會-科舉社群,寅緣攀附和官家往來,得到更大的發展助力。
康熙、雍正年間,台灣社會的領導階層由士紳、通事、墾首構成,乾隆中期以後則是士紳、大租戶和富商巨賈的天下,通常還是三者的綜合體,像板橋林平侯家、大龍峒(台北)陳維英家、艋舺洪騰雲家、新竹林紹賢家、鄭用錫家、潭子呂汝玉家、鹿港林振窩家、宜蘭陳奠邦家。清末洋商湧人台灣,販賣鴉片、蒐購樟腦、茶葉,為洋商服務擔任「買辦」的李春生(台北大稻埕)、陳福謙(打狗,今高雄)因緣際會因而致富,基隆顏家則因開採煤礦而致富。
康熙三十六年(1697),郁永河由福州到台灣來採購硫磺,在《採硫日記》中,曾經詳細比較過大陸戰亂之後的經濟凋敝和台灣的安定、繁榮。曾經對於台灣的生產力強、貿易興旺、工資是內地約三至五倍、購買力和儲蓄力遠高於內地等現象大加讚嘆。康熙末年的《台灣縣志》(1720)記載:台灣居民無論土大夫或平民「衣服悉用綾羅」,連轎夫、小販都「非紗帛不裏」,人人勤於勞動「男不為奴,女不為婢」。康熙末年藍廷珍來台,數度讚嘆台灣「糖米之利甲天下」。直到十九世紀末,台灣仍是中國唯一出超的省份,沈葆楨、劉銘傳在建議台北設府和台灣設省的奏摺上,都盛讚台灣的繁榮。大陸上每每發生災難,都到台灣來募款賑災,一份勸募文宣上說:「台灣富庶、海內豔稱」,幾百年前,台灣早已經是「寶島」了。
「男尊女卑」,二十世紀之前舉世皆然,但是移墾社會的台灣,由於勞動力的缺乏和社會束縛的鬆動,女性可以直接而且公開參與經濟、社會活動,台灣一省的貞節牌坊和節孝祠的數目還不及金門蕞爾小島;在分家或遺產繼承的場合,女兒的「妝奩業」約為諸子的半數至三分之二;在祭祀祀方面,未婚女身後常有「姑娘業」,由佃農奉祀亡魂。台灣「男有耕而女無織」,綾羅綢緞都來自蘇杭,因此,台灣女性很少纏小腳,「諳刺繡、善修容」,每逢節慶「呼朋引伴、豔粧市行」,每每令初至台灣的大陸男子嘖嘖稱奇。
寶島台灣不僅是男性的樂園也是女性 的天堂。所以,許多在大陸受不了親族欺壓和社會歧視的女性,往往帶領子孫移民台灣。在台灣移民史上的性別結構中,男性移民、家族移民之外,出現第三種類型-「孀寡移民」-約占移民的十分之一,台灣的漢人除了有「開台租」之外,還有不少「開台祖媽」,在俗諺中「恁祖媽」雖然常用在罵人的場合,有時候也是彰顯「祖媽」的地位崇高。
第四節、移民社會的精神特質與定著化後的保守排他
台灣人移人的原因甚多,先住民或許多為被動的漂流型。漢移民無論社會、經濟或政治因素,大抵上都曾經衡量移民所得大於移民所付的成本,移入區的條件優於移出區才採取行動,移民行為經過價值判斷是毋庸置疑的。
台灣移民的原居地絕大部份在閩南的泉、漳;閩西汀州和粵東潮、惠等府。唐宋以來這個地區就是對外貿易頻仍,工藝發達,經濟繁榮和文風興盛的地區。而移民和留居當地的「留民」比較,顯得積極而主動,在台灣發展史上呈現出以下風貌:
一、不滿現實、勇於批判
移民脫離原居地的社會網絡,不受其束縛,普遍呈現「愛拚才會贏」的心態,自古以來的抗爭運動與台灣現代民主政治發展,與此息息相關。
二、積極進取、冒險犯難
移民渡海而來,面對未知的新世界和新世界的荒蕪,若無旺盛的企圖心,恐難東渡,不是積極進取、冒險犯難的人,縱使東渡也難有發展。
三、少依賴而多互助
移民東遷台灣與移出區之間又有大海阻隔,多半無法依賴原居地之資源。故而台灣地區無論拓墾、經商甚至興建宗祠、寺廟,多採「合夥制」,以合約規範權利義務關係謀取共同利益。民間也盛行「結盟」行為,故而械鬥時起。
四、不安、短視、衝動
移民到台灣之後,由於變數太多,對於未來極無把握,心存不安的感覺,急功近利,一窩風的現象就相當普遍。長年以來,台灣為人詬病之貪、賭、械鬥等,與此種精神關係密切。這種不安短視的心態,使得台灣人潛意識中有再移民的企盼,近年國際交通方便,選擇國籍也比往昔容易,因此,台灣人移民美加、澳、紐等新天地者也日眾。
五、定居移民的兩面性 移民定居之後,又產生強烈的現實主義和謀求安定的心態。為了維護既得利益,自衛防他之心極強,除了祖籍、語言、風俗習慣,甚至不同的戲曲風格、不同的意識形態都構成我群/他群的劃分因子,對於既有的他群和新移民,都產生排擠效應。我群的安定要建立在排他的效應上,形成內部矛盾,無法形成舉台一致的集體意識,謀求安定無異緣木求魚,而謀安定心態的制約又使得摩擦衝突不致於達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前述台灣移民社會的精神特賀,使得台灣發展史生機盎然,摩擦、衝突不斷,而又能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