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元代設治與明代中國對台灣的經營
在地質史和考古史上的台灣史大要已如前述,按著敘述文字史中的台灣史。
對於台灣,最早有文字記錄的是中文。由於古代海洋知識的概括性與模糊性,有些學者認為中國古史中的蓬萊、瀛洲、夷州、流求等名詞就指今天的台灣,台灣考古遺址中豐富的陶器,尤其是漢、唐、宋以來的錢幣和瓷器,也清晰地呈現中國大陸和台灣兩地關係的密切。但是,說明性最強的莫如元朝至元年(1335-1340)澎湖巡檢的設立。設官分治不僅是主權的表示、行政權的行使,更顯示中國人以澎湖為基地,在海峽兩岸間活動的頻繁。澎湖位居海峽之中,不僅是兩岸穿越強烈洋流的中繼站,更是閩南漳、泉海洋文化和台灣西南潟湖分布區之間的陸橋。



▲十七世紀初台灣西南沿海的瀉湖(採自張守真《荷據時期打狗史事初探)



十七世紀之前,今天嘉義、台南、高雄地區羅列著倒風澳、海翁窟、丹鳳澳等三大潟湖和許多小潟湖。潟湖通常是溪流和海水交匯之地,充滿浮游生物、水生植物和魚、蝦等海中生物,湖濱遍布飛禽走獸,尤其是羌和鹿,湖外的台灣海峽又是富饒的魚場,冬天的烏魚珍貴異常,湖濱的土壤更是肥沃,這樣的自然環境,符合原始聚落的立地條件,因而環湖之濱,散布大大小小幾十個先住民部落。這樣的自然和人文條件,也吸引大陸人民到這裡來從事漁獵、貿易甚至在此農耕定居。


澎湖巡檢的設置,正反映了大陸人民在此區活動頻繁,達到必須設置相應的行政體系加以管理的必要。


明洪武二十年(1387)因為日本國內動亂,流民大量出海謀生、掠奪物資而侵犯大陸沿海,朱元璋命令大將湯和籌辦沿海的海防體系。湯和撤銷了澎湖巡檢,改以「遊兵」(類似今日巡防艦隊)到澎湖、台灣巡邏哨守,並嚴禁百姓私自出海。出海的商船、漁船由海防官(多牛是防海衛所)管理,發給「船引」(航海執照),往台灣的雞籠、淡水、北港等地的引稅,只有往東西洋的三分之一。萬曆十八年起(1590)到台灣的商、漁船的船引改歸地方政府發給,手續方便很多,私自到台灣商、漁的仍然很多。


明代大陸人民到台灣來,多半從事漁獵、貿易,也有巨商大賈規避東、西洋貿易的律法,在台灣從事轉口貿易。漁撈以烏魚、溫魚為主,獵物則以鹿、麂為主;貿易以鹿脯、鹿皮和農產品小米、苧麻、芝麻為主,都集中在台灣西南的潟湖區。雞籠、淡水另有特產沙金和硫磺。西班牙船長嘉列(Francisco Gualle)的航海日記就記載,曾經遇到熟悉台灣狀況的漳州人stanty(可能是三弟的音譯),三弟有九次到台灣從事沙金和皮革貿易的經驗。


嘉靖年間倭寇猖獗,三十九年 (1560)一股倭寇焚掠雞籠、淡水的漢人聚落,政府加派水師遊兵巡哨。萬曆二十年 (1592)日本出兵朝鮮,也有派兵侵擾台灣的船員,二十五年,政府增設「澎湖遊」(巡防 澎湖的海軍)八百守澎湖,次年又增一倍兵力。萬曆三十年(1602),一股倭寇盤踞台灣,石湖遊擊沈有容率艦隊渡海剿倭,著名的理學家陳第隨同前來。行前,陳第請熟悉台灣的漁人畫了一份台灣地圖;艦隊駐紮大員 (今台南安平)期間,他對於北起魍港(嘉義布袋)、大員、堯港(高雄縣茄萣鄉),南至打狗嶼(高雄市)等地都做了相當深入的觀察。在他之前,我們對於台灣的知識相當模糊,往來兩岸之間的人對於台灣的風土人情,鮮少留下清晰的記錄,陳第的觀察報告《東番記》不但詳列了魍港以南十個小地名,也描述了先住民的馘首習俗、村社組織、農耕漁獵技術、蔬果作物、獵物種類以及漢人與先住民的關係、貿易方式,「漳泉……往往譯其語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替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讓人大開眼界。與陳第同時的陳學伊評論東番記謂:「國家承平二百餘年矣,東番之入紀載也,方自今始」,其實《東番記》也足我們所知對於台灣先住民生活最早、最詳實的文字紀錄。


萬曆三十二年(1604),荷蘭人韋麻郎(WijbrandVanWaenwijck)率領兩艘大船入侵澎湖,沈有容又率兵到澎湖,命令韋麻郎等離開,至今《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碑,仍豎立在澎湖天后宮後的清風閣中。


天啟四年(1624)荷蘭人初據台灣,在《巴達維亞日誌》中有如下紀錄:「每個部落中都住著不少中國人,原住民也使用著摻雜了大量中國話的混合語,由於中國人的煽動,原住民襲擊荷蘭人」。原、漢雜居並使用混合語,顯示出二者關係的深遠與和諧。



 
第二節、明末中國海軍、海商、海盜在台灣的活動
一般而言,傳統的海上活動、海商、海盜、海軍並沒有嚴格的界限,換一張旗幟就變一種身份,明末中國的鄭芝龍就是一個著名的例子。


嘉靖年間,倭寇大舉入侵東南沿海,所謂「倭寇」中就有不少中國人,大夥的中國海盜也不少,其中若干海盜便以台灣為巢穴。日前所知,最早來過台灣的海盜是林道乾,他在中國大陸沿海被明朝水軍打敗,嘉靖三十九年(1560)逃到台灣,據聞林道乾的據點是在今天的高雄,嘉靖四十二年(1563)俞大猷進駐澎湖,逼使林道乾離開台灣逃到占城。傳說中還在今日的壽山遺留許多黃金。


繼林道乾之後,萬曆二年(1574)一個叫林鳳的海盜為躲避明兵的追捕而逃到台灣,林鳳至台灣後,明朝政府得知消息便派兵到台灣召募台灣的原住民和漁民,合力圍勸林鳳,結果林鳳落敗逃逸到呂宋,發生圍攻馬尼拉事件。


不過,在台灣活動的海盜中,勢力最大的是顏思齊與鄭芝龍。顏思齊原籍福建漳州,僑居日本,正當時日本僑界的領袖人物,他因為連絡僑界人士意圖對日本官府舉事,被日本官府追捕,於是在天啟元年(1621)逃到台灣,一面開發土地,一面在海上搶奪商船,勢力逐漸浩大。號稱「擁眾三千、分立十寨」,成為東亞海上一大勢力。


顏思齊在天啟五年(1625)病亡,現在嘉義水上鄉三界埔有座疑似顏墓的「番王墓」,曾經引起不小爭議,其實只要試行發掘,古墓真相即可大白。顏死後,鄭芝龍接管其勢力,該集團更形強大,明天啟六年(1626)鄭芝龍率軍攻佔廈門和金門,明政府打不贏鄭芝龍,只好採行招降政策,讓鄭芝龍當官,並保有海上勢力,這時候荷蘭人已佔領台南,鄭芝龍也就把據點由台灣移到福建。招降後的鄭芝龍一方面可以官軍的身份取締海盜,一方面又以個人身份和在台灣的荷蘭當局訂定通商條約,一時之間,中國東南沿海的貿易都被鄭氏壟斷,儼然成為海上霸主。


明末大儒黃宗義在《賜姓始末》一書中記載,鄭芝龍在熊文燦擔任福建巡撫期間 (1628-32),因為福建大饑,「招饑民數萬人,人給銀三兩、三人給牛一頭,用海舶載至台灣,令其發舍開墾荒土為田」。白銀易籌,近萬頭牛又從何而來?當時荷蘭人佔領台灣已久,荷蘭人留下的紀錄鉅細靡遺,這樣大規模的行動,荷蘭人竟無紀錄。所謂盡信書不如無書,不能因為是大儒的說法就無條件接受,鄭芝龍是否「招饑民數萬人」移民台灣,對於這個海上霸主都沒有影響,大可不必錦上添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p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