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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警察之島與以台制台的保甲制度
日人治台以後,為協助統治政策的實施,在台灣建立了嚴密的警察制度。台灣的警察與日本內地的警察很不一樣,除了維持治安等警察原有的職務外,由於初期為避免與軍憲的工作重疊,警察還掌理衛生和戶口調查等工作,輔助地方政府的施政。隨著日本在台灣的統治逐漸穩固,警察的人數不斷擴充,1898年(明治三十一年,光緒二十三年)兒玉源太郎就任總督時,更大幅改革警察制度,大量增加各地的派出所,培訓警察人員,把維護治安的工作完全移給警察,I899年招募台灣人為「巡察補」,協助正規警察。這時的優勢警力被總督府用來討伐抗日義軍,成效頗著。
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光緒二十七年)時,台灣實行廳制,廳以下設置支廳,以警部為支廳長,於是警察除了原來的身份外,更具有行政的功能,掌管地方行政和治安,警察變得幾乎無所不管,不論治安、戶口、交通、商業、農業、衛生等皆一手包下,這種制度在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之後仍延用多時。沒多久,總督府的理番政策開始實施,警察又成為執行政策的主力軍,為了管理十六萬的原住民,警察人數不斷增加,由於處理原住民事務的警察權力極大,警察在高山地區乃成為一方之霸,前述霧社事件的發生便是原住民與警察的衝突而爆發的。1937年 (昭和十二年,民國二十六年)「七七事變」以後,由於軍需增加,總督府更在台灣實行經濟警察制度,嚴格取締違反經濟統制法的事件,令人台灣人倍增反感。


根據統計,每名警察管理的人口,在日本本土是1:1228人,朝鮮是1:919人,在台灣只有1:547人,平均每平方公里有3.1名警察,朝鮮只有1.3名警察,台灣可說是警察之島。


現在我們還常聽到老一輩的台灣人稱警察為「大人」,其實這是日治以來的習慣。警察職權涵蓋一般民眾的生活,動輒權威式地干預人民的日常生活,因此,一聲「大人」表達的是敬畏,也透露出人民心中的恐懼。在這種既痛恨又無可奈何的心理下,日治時期台灣人也常私下稱警察為「狗」,但是因為許多日本警察聽得懂福佬話,後來大家就用「四腳仔」取代「狗」以暗諷警察。


廖添丁的故事便是在這樣的群眾心態下,流傳大街小巷,成為人民的最愛。廖添丁是一個真實的人物,他是台中清水人,十八歲 (1901)起開始了竊賊的生涯,二十歲時曾被關了十個多月,二十四歲起尋找大案子下手,在二十七歲遇害以前,共犯下了士林茶商金庫搶案、大稻埕警察廳宿舍、日新街派出所警槍、彈藥被竊案、林本源家搶案、槍殺密探陳良九案、五股坑保正搶案等數案,使日本警察頭疼不已,他的「事蹟」在報紙批露後,才為人知曉,自警槍彈藥竊案後,聲名大噪,但「成名」沒有多久,便在八里遇害,死在情婦之夫弟的手上。在坊間的穿鑿附會下,廖添丁的故事越說越神,形成「廖添丁式」的傳奇,不論這些故事的真假,台灣人喜愛廖添丁的現象卻十足反映了庶民對於統治者的反抗,因為當時抗日行動完全被壓制,敢跟日本人作對的,只有廖添丁一人,所以他的故事使敢怒不敢言的老百姓得到發洩。戰後,廖添丁的故事依然盛行,官方視他為抗日人物的代表之一,民間則仍舊藉此抒發對威權體制的壓抑,「廖添丁熱」實值得玩味。


保甲制度也是日治時期社會控制的重要工貝。保甲制度由來甚早,日治以後,總督府為善加利用這個傳統,便制定「保甲條例」,全面規劃保甲,並使之接受警察的監督、指揮。什麼是「保甲制度」呢?簡單來說,就是將各戶組成小單位,以連坐法的方式,嚴密維持地方秩序,協助推行政令。「保甲條例」規定十戶組成甲,十甲組成保,甲的領導者為甲長,保則為保正,任職兩年,為無給職,在保甲的基礎上,後來還組織了「壯丁團」,以防治抗日活動或天災等問題。



▲為了汲取台灣的資源,日本人儘速建設基隆港《尹章義蒐藏》



由於保甲的各成員皆沒有薪俸,且連坐法的懲戒嚴密,因此總督府可以享有許多免費的勞動服務,而人民不敢不從,成效令當局相當滿意。隨著社會日趨穩定,總督府則進一步擴大保甲的範圍,將其輔助對象擴及一般行政事務及社會風俗的改革等。七七事變之後,保甲亦成為動員人民的工具之一。保甲制度雖不失為控制社會極為有效的辦法,卻嚴重侵犯了人身權益,而且對於人民來說,生活的一舉一動皆在控制中,動輒被連坐波及,實為痛苦,例如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樸仔腳(今嘉義朴子)支廳被襲擊,相關的保甲成員便被處以一千四百日圓的罰金;1901年(明治四十年)北埔支廳的襲擊事件中,三十七名的保甲成員也被處以二十四百多日圓的罰金,一日圓為一百錢,當時一天的工資才三十五錢,由此可見日人的苛政。


 
 
第二節、台灣島民生活習慣的變化
台灣社會到了日治以後,發生了一些變化,日本對台灣的統治基本上從殖民主義出發,如前節所述,母國的利益永遠是最優先的考量,但「近代化」與「殖民地化」有的時候是一體兩面的,殖民者為方便於統治及汲取資源,亦會引進鐵路,改善交通狀況;為了培養納稅人及工蟻,也會引進教育系統等設施,因此,雖然今日我們譴責帝國主義,但也卻不能因此否認因為帝國主義為了統治及吸取資源方便而推廣的「屬地近代化」這項事實。
1.醫療衛生觀念的建立


1895平台灣割讓,日軍自澳底登陸後,首先在北台開始新政。根據日本人福島安正的紀錄,日人在掌握北台後,迅速推展了各項統治措施,短短兩星期內,從收繳兵械到建立行政組織皆完成初步的規劃,在這當中,衛生防疫一直是重要的項目,因為台灣地處亞熱帶,燥熱悶濕的氣候孳生傳染病,再加上台灣人對於公共衛生並不重視,衛生問題令人相當頭疼,於是在福島安正及其同僚的指揮下,首先動員軍民清掃市街,然後編制衛生單位、設置垃圾場、公共廁所,一點一滴慢慢為衛生工作打下基礎。這些初期工作實際收效多少,我們無法得知,但顯而易見,以傳統台灣人衛生觀念之缺乏,要達到良好的成果,絕非一朝一夕之事。隨著日人逐步掌控全台,衛生工作更成為一項龐大艱鉅的事業,第三任台灣總督乃木希典亦曾感染瘧疾,其母甚至因此病死異鄉,長眠台灣。


在這樣硬體設施及人民觀念皆缺的情況下,日人花下許多工夫,從無到有,逐步完成了醫療衛生系統,如地下排水道的興建、醫生的培訓,及觀念的宣導、獎懲制度的實施等,其結果不但有效防治了各類傳染病,大幅降低死亡率,更重要的是完成了現代醫療衛生的初步結構,並且建立起台灣人的衛生觀念和習慣。


2.近代式教育之推動


台灣傳統的教育是以科舉功名為中心,讀書人在書院、學堂裡鑽研四書五經,經過科舉考試而成為士紳、官宦,能受到教育的只是少數人。日本治台以後,開始在台建立了現代學制系統,尤其以公學校為主的初等教育更受到積極的推動,雖然初期並不順利,但就學率不斷增加。然而,日治時期台灣教育的推展始終不脫殖民主義色彩;日本人唸師資、設備較佳的小學校,台灣人唸公學校,原住民唸「蕃童傳習所」,不僅師資設備差,連受教育的年份也較少。1941年(昭和十六年,民國三十年)「皇民化」運動展開,實施「國民學校制」,但實質的差別待遇仍舊,台人與日人學子在教育機會或資源上一直存在差別待遇。



▲保存漢文化的重要機制-詩社、櫟社是其中最最影響力的《尹章義蒐藏》


 
近代式普及教育的推動終究對台灣社會造成既深且廣的影響。近代式教育亦塑造出一批社會菁英,這些人對於現在老一輩台灣人來說,可能仍十分熟悉,如台灣第一位博士杜聰明,出生於淡水,以第一名成績畢業於醫學校,自京都帝國大學醫學部拿到博士學位後,回台任職台北帝大醫學部教授,對台灣醫學界貢獻卓越而台灣第一位女博士則為許世賢,她不但聞名於醫學界,更由於其家族在嘉義的人脈深厚,她與女兒張博雅連續榮任嘉義市長,而造就「許家班」 之名;當今的總統李登輝先生,戰爭末期就讀京都大學,戰爭結束後回台畢業於台灣大學,也很明顯的受到日本教育的影響。台灣老一輩的企業家,像王永慶、高清愿、陳茂榜、張福祿等,無一不受到日治時代教育的影響。除此之外,近代式教育對新觀念的灌輸,亦產生直接的助益,如上述衛生觀念的建立、及各種陋習的改正,都紮根於此。


不過雖然日人極力推動以日語文為主的近代式教育,但是台灣人民的民族意識並未因此消滅,漢文雖在當時社會上、政治上無法獲得實質利益,但仍得到台灣人的支持、學習。傳統中國的私墊 (日治後稱為書房)仍舊存在,雖然中期以後慢慢減少,對於漢文化的傳佈,仍有相當的影響力。


無論如何,如同任何帝國主義在殖民地,總是吝於在教育上投資,培養的人才最多也不過是基層醫農人才,其他都是工蟻、納稅義務人。1937年(昭和十二年,民國二十六年),日人調查日語普及率,經過四十多年,也只有37.8%而已。


3.風俗習慣之改良


抽鴉片是傳統台灣杜會的陋習,清末,台灣抽鴉片的人口甚至到達半數以上,民謠有云:「食著鴉片真該死,腳骨手骨若鐵枝,有錢通趁無愛去,倒著眠床像大豬」,鴉片不但耗費大量金錢,更嚴重毒害人民身心的健康,故日人治台之初,處理鴉片便成為重要課題。日本國內嚴禁鴉片,販賣鴉片的人甚至會處以死刑,但因台灣抽鴉片習慣由來已久,且販售鴉片的利潤鉅大,故總督府對鴉片的禁制是依照後藤新平的「生物學原則」,採行漸禁政策,並實施鴉片專賣制,台灣志士不滿意這種「寓禁於徵」的政策,要求儘速嚴禁,連雅堂撰文支持日本人,還受到台灣志士的痛斥。


另外,依照中國的習俗,男子留髮並編成辮子,女子則纏折腳骨,包成一雙「三寸金蓮」,關於這些習俗日本人很早就注意到了,不僅因為辮髮纏足是「非日本國民」的裝束,而且辮髮的打扮會使日人難以分辨大陸人或台灣人,無法防止大陸人民偷渡來台協助抗日,因此總督府積極鼓勵「放足斷髮」。在日人大力推行下,初期針對「天然足」、「斷髮」成立了各樣團體,進行宣傳與實際行動,但成效不彰,此後遂運用保甲制度全面強制推行,加以民國肇造,大陸人民倡導斷髮和天足,台灣人辮髮纏足的習俗乃漸走入歷史。


 
 
第三節、戰爭體制下的台灣人
1937年蘆溝橋事件爆發,隆隆的砲聲拉開了中日戰爭的序幕,在此同時,海峽彼岸的台灣也邁入日本統治的最後八年。在戰爭氣氛籠罩,身為日本殖民地的台灣,不可被避免地被捲入其中,只是,與彼岸不同的,對面的神州大陸演出的是一幕幕浴血奮戰的「抗日」戲碼,同時期的台灣卻經歷一場從內而外的改造與動員,目標是為「為日本天皇效命」。
所謂戰時體制,簡言之,就是完全以戰爭的勝利為中心目標的體制,對於一個正常社會來說,具有很強烈的衝擊力,為了配合戰爭的需求,整個社會都脫離原有秩序,因此,戰時體制下的台灣社會也展現完全不同於以往的一種面貌:物資短少、軍需生產增加、言論控制轉嚴、行政組織變化等等,但是1937至1945年,除了這些改變外,台灣人更經歷了一場特殊的運動,從戰爭啟始到結束為止,共持續了八年,其目的是「使台灣人成為像日本人一樣為天皇效命」,這就是「皇民化」運動。


為什麼「使台灣人成為像日本人一樣為天皇效命」與戰爭有關?主要是因為戰爭的需要龐大,日本本土無法完全供應這些負擔,其所不足的人力、資源必須由殖民地補給,但是欲動員殖民地,又非得殖民地人民對殖民母國忠貞不可。惟有使殖民地人民真正成為對天皇忠誠的日本子民,才有可能毫無保留的犧牲奉獻,再加上台灣在血緣、歷史上叉與大陸密切相關,若不經一番洗禮,很可能形成內在的隱憂。故戰爭開始後,皇民化運動的推行成為當時刻不容緩的大事。實際上台灣軍人、軍屬到大陸或海外戰區,果真有些人投向中國軍,有些人暗助盟軍,但是也有不少人表現得比日軍更勇猛、殘酷,顯然是皇民化軍國主義教育的結果。


皇民化運動主要有國語運動、改姓名運動、宗教舊俗改革運動、軍事動員等四項內容。以下將分別敘述:


1.國語運動


一提到國語運動,可能許多人都會聯想起小時候在學校講方言被罰錢的經驗,不過,推行國語並不是國民政府的專利,早在日治末皇民化運動期間,台灣人便經歷了一次大規模的國語運動,當然,當時的國語不是「北京話」而是「標準日語」,要讓台灣人成為純正皇民,首要條件當然是會講日語。雖然戰爭以前,日語已推行多年,1937年(昭和十二年,民國二十六年)日語普及率只有37.8%。至戰爭開始以後,在上述皇民化理念支持下,總督府厲行嚴格的國語政策,首先取消了公學校(主要給台灣人唸的小學)的漢文課與報紙的漢文版,並開始積極壓抑台灣本土語言如閩南語等,連歌仔戲、採茶歌都不許唱。除此之外,還採行各種獎勵與宣傳的辦法,譬如所謂「國語家庭」在戰時配給制度下,可獲得較佳待遇等等,大力推行日語。統計上通日語者過半,但實際上未必如此。


整體而言,日治末期國語運動的推行,使得能講日語的台灣人,尤其是年輕的一代,大為增加。但是隨著日本投降,台灣回歸大陸,語言又成為戰後的一大問題,好不容易學好的日語突然沒有用了,新國語(北京話)的來臨使大家又必須重新學起,對於台灣人來說,這種轉換是相當不容易的,再加上國民政府的國語政策較為激烈,這些都使得戰後台灣問題複雜化。


2.改姓名運動


戰爭以前,台灣人要改用一個日本姓名並非易事,但在皇民化的概念盛行後,因為真正的日本皇民當然必須有日本姓名,是以改姓名反成為總督府倡導的重點項日。1940年(昭和十五年,民國二十九年)改姓名法令公布之初,改姓名並不具強迫性,想改姓名的人必須提出申請,以戶為單位,符合條件才得以通過。日本人眼見台灣人並不熱衷改姓名,於是,改行利誘和施壓並進的策略,改姓名的人才逐漸增加,其中又以政府雇員、醫生等社會上層人士為多,至戰爭末期,隨著徵兵制的實施,改姓名規定大幅放寬,使得某些台籍日本兵有個日本姓名。


對於漢人來說,改姓名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但身處當時環境,或基於壓力、不得已,或基於種種好處的誘使,某些台灣人終究換了一個日本姓名。在這些日本姓名中,有許多有意思的地方,譬如有些人會利用改姓名影射自己的想法,如一位台南醫生郭柱因為極為服膺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便把小孩的日本名字取為「崇三」、「尚五」,又如著名的民報記者黃周,為表達反諷之意,更取了一個「吾黃周也」這樣的名字,叫日人哭笑不得。


3.宗教習俗改革運動


神道教是日本的國教,不過在戰爭爆發前,日人在台灣並未積極推動。戰爭開打以後,由於台灣人的傳統信仰淵源於中國,這個問題就變得相當敏感。為培養台灣人的神道信仰,神社的增建或「升格」被列為重要項目,台北圓山奉祀北白川宮為主的「台灣神社」1944年(昭和十九年,民國三十三年)6月升格為「台灣神宮」,成為台灣第一大神社,不過這裡尚有一段小插曲,就是在台灣神宮才升格沒有多久,1944年10月23日在舉行祭典前五天,一架日本客機竟掉下來,把神宮一部份社殿燒燬,使得許多台灣人憑添日本亡國去台的想像空間。另外,家庭內奉祀「神宮大麻」亦為總督府所力倡,「大麻」這個易被誤解的詞彙,其實是指日本的神符,為配合這個政策,尚出現「正廳改善運動」,要求人民把家中神主牌位、神像燒掉,改奉大麻於正廳。很多漢人信仰受到壓迫,廟產被剝奪,甚至沒收寺廟的神像,集中焚毀,稱為「神佛升天運動」,激起民間極大反感。


這些宗教政策影響所及,更造成一些民間習俗的改革,這裡的改革與「近代化」無關,而是鼓勵台灣人在婚喪喜慶時採取日本儀式,如「神前結婚」等。不過,不管是宗教或社會習俗的改革,都沒有真正深入台灣社會,戰爭結束後,這些具東洋風味的宗教、習俗很快消失了蹤影,日本人禁止台灣人崇拜祖先,禁止傳統的春節、中元節,不許演戲酬神等措施,徒增台灣人的反感而已。


4.軍事動員


就戰事本身而言,軍事動員是皇民化運動中與戰爭最有直接關係的一項。在台灣,軍車動員共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軍屬」的徵雇時期,所謂「軍屬」是指軍中雇員,包括軍夫、翻譯員等,他們並不是拿著槍桿子的正規軍人,在早期,主要被派到華中一帶,擔任軍中的雜役,如日軍長期攻打某地區,需要農夫栽培軍用蔬菜,總督府使隨之徵集台灣人去做軍農;第二階段是志願兵制度時期,台灣的「陸軍志願兵制」於1942年(昭和十七年,民國三十一年)實施,隔年實行「海軍志願兵制」,「志願兵制」其實是一種擴充兵源的權宜辦法,由當事人申請,經過檢查、篩選及入營訓練後,才編入軍隊;最後一個階段則為徵兵制的實施,這才是正式的徵兵,法令剛頒布沒多久還來不及實施,日本便戰敗投降了。


日本人在台灣的軍事動員,由於不信任台灣人的忠誠,除了「高砂義勇隊」之外,連少數的所謂台灣人「志願兵」也是宣傳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極少台灣人以正規戰鬥員的身份上戰場,而是以農業義勇團、勤勞團、奉公團、設營隊、隨營醫師、看護、翻譯、俘虜監視員、學生兵、慰安婦等「軍屬」、「車伕」身份開上前線,到日本神奈川縣高座寮(高座海軍雷電式戰鬥機工廠)的少年兵即有八千四百名。日軍有所謂「軍人、軍犬、軍馬、軍屬、軍」的歧視性說法,台灣人一當日本兵為日本國當砲灰,他們的地位卻連軍犬、軍馬都不如。


1948年日本厚生省公布處理戰後軍人復員問題的結果 ,台灣人日本兵死亡30.304人,復員176,879人,總共207,183人,實際上徵召的人數當不止於此。同一資料來源,同屬日本殖民地的朝鮮,土地比台灣大6.6倍,人口比台灣多3.1倍,朝鮮人日本兵死亡22,185人,復員223,780人,總共245,965人,台灣人日本兵死亡人數按比例計算,竟然是朝鮮人日本兵的5倍。


近年傷殘的「台灣人前日本兵」要求比照前日軍受到日本「援護法」的照應,為日本政府所拒絕,告到法院,也因「不適格」-不是日本人,不受日本法律保護一而敗訴,打仗的時候「皇民化」「一視同仁」當日本砲灰,是日本人,戰後不受日本「援護法」照應,雖然以日本人身份戰歿、傷殘,卻是不再是日本人,真是既怪異又不合人道精神的日本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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