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幾個月前,造成台灣震撼的卡債事件,產生了種種的社會問題,除了造成了自殺
事件、社會運動......等,卡債事件亦造就了一位人人號稱卡神的人物,新聞及媒
體大肆的播放,令筆者著實地懷疑其真實性。
時至今日,離卡債事件已逾一年,仍不時的在報紙上見到卡神楊蕙如又怎樣的投
資、如何的構思將來事業,今日,本文即對卡神楊蕙如來做探討,卡神是否真如
報導一般,能解決龐大的卡債,還能利用信用卡銀行漏洞大賺紅利點數,真的能
被引伸為卡債事件的解答者?真的名符其實地能被稱為「神」嗎?
「貳●正文」
一、95年卡債事件經過:
自1999 年7 月亞洲金融風暴發生以來,我國銀行逾期放款上升,企業金融
(Corporate Banking)業務緊縮,銀行為求獲利成長,遂轉移重心至消費金融
(Consumer Banking)業務,尤以信用卡及現金卡業務(簡稱雙卡)更被視為獲利的
「金雞母」,業者爭相搶進,為擴大佔有率而浮濫發卡。
然而,對於雙卡放款規模快速增長,主管單位並未善盡職責,監督不周、疏於管
理,坐視發卡亂象橫生。
銀行委外催收,發生暴力討債案件,銀行無法確切得知資產管理公司催收情形,
因而發生不法催收或暴力討債的事情,原本單純的金融行為,惡化為社會暴力事
件。
二、95年卡債問題形成的原因
01. 金融監理主管機關未監督銀行徵信體系是主要禍源:
各國金融監理主管機關(金管會及銀行局)均負有督導銀行業務之責,一旦
發現銀行有不當經營行為,應立即糾正或懲處,以維護金融秩序。銀行浮濫發卡、
不實廣 告、雙卡契約資訊不對稱等現象非一朝一夕,惟金管會與銀行局並未及
早處理,使得原本單純的金融問題演變成社會事件。
02. 銀行未經徵信濫發卡,不當推銷用卡消費錯誤觀念:
銀行發卡前未確實審核債務人的身分、財務狀況及還款能力。根據調查,不
但學生可以利用雙卡借貸,連領有重度殘障手冊、高齡七十五歲的老婦人都可以
辦現金卡(見95.03.23聯合報)。同時,銀行還利用廣告宣導錯誤的消費觀念,
讓社會大眾認為借貸消費反而是一種「高尚」的行為。
03. 雙卡計息方式不當,且未充分揭露資訊:
過去雙卡為「複利」計息,未償還的利息也併入本金再去計息,且計息日以
「入帳日」而非「繳款截止日」,又將違約金也併入計息,但並未盡告知義務,
導致債務人在資訊不對稱下,額外多負擔債務。
04. 多數債務人過度消費造成超額舉債:
根據麥肯錫調查報告,台灣過度借貸人口約30 至40 萬人(約佔總人口的
1.7%、成年人口的2%),平均借貸金額超過190 萬元,細究其結構,債務餘額
為月薪22至45倍間的比例約為整體的30%。而麥肯錫的調查亦顯示,雙卡債務
資金用途有70%為奢侈消費之用,30%才是用在民生消費。同時,張老師基金會
調查積欠卡債的原因,「過度消費」佔了最高的25%,其次為「投資失敗」的21%,
用於一般生活為19%,資金週轉則為14%。
過度舉債之雙卡債務人中,不乏近日媒體所稱之「卡賊」,其惡意舉債或存
心不還的行徑,形成道德風險。
05. 債務人無收入來源以還款,債務越滾越多:
債務人借錢,若有收入得以償還,則不致使負債越積越多。但近年景氣不佳,
投資環境不良,廠商出走,員工被裁員,許多人失業,失去收入來源而無法還債。
學界有實證研究顯示失業及低收入對自殺率皆造成顯著影響,對比麥肯錫的研究
報告,目前雙卡債務人中,60%為男性,平均年紀為37歲,而張老師基金會的資
料也顯示有21%的人是因為投資失敗而積欠卡債,由此可知,雙卡債務的主因在
於失業與貧窮。
06. 龐大債務集中於少數人,卡債問題造成社會問題:
依據金管會資料,截至今年1 月,約有51 萬的卡債逾放戶(超過六個月的
本金加利息未還),其中約70%負債小於30萬元,但也有約0.1% (即五百多戶)
負債超過300 萬元。依據麥肯錫調查報告,整體卡債族中,債務餘額為月薪22
至45倍間約佔30%,約莫15萬戶。債務遠超出能力所負荷,加上暴力討債,因
而逼使部分債務人走上絕路,以自殺了結。(註一)
附註:以下為2006年(民國95年)卡債事件所引發的社會自殺事件:(註二)
三、卡神楊蕙如個人檔案 :
楊蕙如目前年齡27歲,從東部地區女生第一志願台東女中畢業後,考上成
功大學歷史系,更曾在成功大學MP3事件中擔任學生自救會會長,由此可
見在學生時代的楊蕙如,就已經具備些許的小聰明及對本身權利損失的看
法與作為 。
四、楊蕙如被稱作卡神的事件經過:
首先楊蕙如向親友集資了六百萬元,然後她再用這六百萬元全部拿去刷卡
購買購物台的禮券,算算折扣,這些集資購得的禮券就現賺31萬5千元(以
禮卷大量訂購可打九折)。
而在刷卡同時,每刷三十元賺一點紅利,加上八倍送的優惠,(楊蕙如跟中
國信託銀行簽了一年合約,每個月八百元的會費,一口氣繳了一整年的九千
六百元,就是因為紅利積點八倍送優惠,還有千分之2的電信回饋金。),
六百萬元馬上累積成一百六十萬的紅利積點。
楊蕙如還這樣說:「它(中國信託)就打來說,你不能這樣刷,刷太多了,我
就說刷卡有規定不能刷太多嗎?他就說,這樣子他們會賠錢,我就說,那是
你們的事情。」
不過楊蕙如可沒有輕易罷手。她將購物台的禮券重複來回操作,藉由網路拍
賣給特定親友後,再刷卡買回,如此不斷刷刷買買,禮券不但照樣握在手裡,
還靠著來回刷卡賺八倍紅利的優惠,累積了八百萬多萬點。
算一算銀行累積的紅利點數,其中六百四十萬點換了二十張張免費的頭等艙
機票,楊蕙如再將這些免費機票放到網路轉賣,現賺九十萬元。剩餘的點數
再轉讓給其他會員,到手現金也有四萬八千元。
這件事透過媒體的大量宣傳,而使得有網友以卡神的名號稱呼,而這個稱號
亦被媒體用來大量引用,一位傳奇人物就在媒體大肆波送下誕生。
五、銀行處理對應方法:
楊蕙如手中主要使用的信用卡是中國信託公司,也是這次事件的受害者,在
事件後第二天也發表新聞稿聲明:「認定楊蕙如的刷卡交易不屬於一般的實
際消費,也就是說違反信用卡定型化契約,中信銀將對楊蕙如保留法律追訴
權。」
不僅如此,銀行還決定取消楊蕙如的卡片使用權,由於學到教訓,像紅利點
數8倍快速累積的活動,當天在中國信託的網站就已經看不到。
中信銀委任律師,認定楊蕙如利用「假消費真刷卡」的方式牟利,屬於詐欺
行為,已然主動停卡,還發出存證信函,面對銀行的大動作,楊蕙如當天受
媒體採訪時卻自認他沒有任何觸法的地方,表示會再跟中信銀好好談談。
根據定型化契約,中信銀的認定是,楊蕙如在網路上販賣六百萬禮券給親友,
親友賣給其他人後再由楊蕙如買回來,屬於虛構交易,甚至涉及共謀詐欺;
不過司法界人士指出,法律沒有規定不能跟親友進行商業交易,更沒有規定
賣出去的東西不能買回來,楊蕙如每筆刷卡消費都還清,也按規定扣繳手續
費,看不出哪裡違法。
最後,楊蕙如和中國信託的刷卡風波在持續二周後宣告落幕!中國信託和卡
神達成協議,讓卡神全家復卡,楊蕙如則針對過去較為激烈的發言,損害中
國信託聲譽的部分道歉,卡神說,她還是會繼續刷卡購物,只是不會再引發
爭議,然而,他在事件發生的初期時,所說的致富方法還是影響許多有著發
財夢的人們 (註三)。
六、楊蕙如在卡神事件後的公開活動:
楊蕙如在卡神事件後,利用其高知名度、多數大眾對他的崇拜感,除了頻上電
視節目在增加其曝光度之外,更主動找上悍創公司總經理張運智,希望透過悍
創協助行銷她手上一些王建民商品,楊蕙如因此投資入股悍創,並擔任創意總
監(註四);無獨有偶,楊蕙如更是主動的找上網球名將盧彥勳擔任他的經紀
人,更解決了盧彥勳與網球協會的衝突,展現了她在社會上的影響力(註五)。
國際品牌KIA汽車對新車KIAEuroStar 品牌形象的投資,除了邀請青春偶像
S.H.E.熱情代言後,找「卡神」楊蕙如為其代言,就是要利用她精打細算的形
象,強調微利時代,買該品牌汽車是最經濟的選擇。
另外,卡神在旅美棒球好手王建民初上大聯盟時就一次先買了一百隻公仔,等
到王建民知名度升高時,價錢在短短四個月內就增值了十萬元,也可以再度看
出,楊蕙如對於投資的獨到見解(註六)。
而在年底開跑的立委選舉,民進黨規劃曾經因為刷卡喧騰一時的楊蕙如也在初
選名單內,可是楊蕙如本身表示:「從政沒有想過,有人提過,但我目前沒有
這個意願(註七)」。
從這些新聞中可以發現,因為卡神事件而打出知名度的楊蕙如,在日後的,不
管在商業活動或是代言商品…等等新聞上,都仍然佔有一席之地。
七、事件後的社會輿論:
在卡神事件爆發之後,網路上掀起一陣評論風氣,奇摩知識家網友珠珠認為:「卡
神為眾多卡奴出了一口氣,真是大快人心令人佩服」,Mike也持正面看法:「我
覺得是對的,因為她又沒有侵害到別人,也不是為害他人」,當然持反面意見的
也不在少數,網友辣椒不會辣則表示:「我個人覺得楊蕙如的刷卡事件對社會大
眾來說是一種不良示範,會使一些人學會使用投機取巧的方式來賺取金錢或利
益,雖然這是他自己的自由,但這樣的作法總是不太好。」(註八)
綜合各大網路論壇資料、部落格資料,筆者發現大多數人們都深受新聞的影響,
認為他的行為並沒有特別的錯誤,但是也有約45%的網友們認為他的行為不該
被當作是良好示範,只能當作是一位女生有創意、有創新的想法罷了。
「參●結論」
我們認為,雖然楊蕙如的行為本身沒有法律上的問題,但在媒體大肆宣傳之下,
使的這種不勞而獲的行為,產生了許多負面的影響,讓大眾除了有投機取巧的心
態之外,更扭曲了社會認為「付出才有收穫」的價值觀。
這主要是因為媒體在報導這項新聞的同時,並沒有舉出正反兩面的見解,而是一
昧的鼓勵楊蕙如向銀行對抗、讚同其附有創意的行為,甚至以「小蝦米搏鬥大鯨
魚」等語句,來引申出類似一個弱勢對抗強權的故事,但是,事實卻不是這樣的,
楊蕙如自身的經濟狀況並沒有不佳,反而,他還有著許多人脈來籌出六百萬
投資基金,所以對於媒體以「卡債事件解決者、卡神」等名號來稱呼楊蕙如時,
我們感到不以為然。
新聞媒體沒有就信用卡信用方面的常識來做宣導,而使得許多有卡債的人,並沒
有瞭解到自身的問題,反而羨慕著如:楊蕙如、樂透彩……等等不切實際的方法
來償還卡債,而有關於楊蕙如的行為,我們覺得雖然附有創意,但是卻沒有帶給
社會優良的風氣,雖然不可因此而責罵楊蕙如行為,但是媒體也不該不斷的播放
這則新聞,社會上還是存在著許多正面、有意義的新聞啊!,也因為這樣我們的
主題才會標上「媒體下的產物」這樣的否定詞句,雖然不可否認的,楊蕙如在商
業行為上的確有著獨到的做法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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