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想過一種選舉方式,既可以政黨輪替,又可以選賢與能,不至於兩大政黨惡鬥,但我不知道這樣選舉方式的優缺點,需要跟格友討論


我以總統選舉為例,假設有A,B,C,D四個政黨,先參與政黨選舉,每個政黨提出訴求,如政黨未來發展方向與政見,先選出一個執政黨,由全民普選,而由此政黨由黨內選舉推派三組正副總統參選人,再由全民普選出一組正副總統,任期五年,不得連任,而另外選輸的三個政黨也舉行下任的執政黨的全民普選,以確保政黨輪替,而這屆的執政黨不得以參與下屆的政黨普選,這樣可以避免執政與在野黨惡鬥,又可以從單一政黨中選賢與能,人民只要在一次選舉投現任執政黨所推派候選人的選票與下任執政黨的政黨票


這樣的方式可行嗎?有什麼優缺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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