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中飛,黑龍江牡丹江市人,廣州中輝新能源電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因為在臺灣旅遊時誤入“軍事禁區”拍照,被臺灣檢方羈押一天。


    新華網消息 據《南都周刊》報道,如果不是因為這次無意的闖禍,廣州商人馬中飛只是千萬赴臺灣旅遊的尋常大陸遊客之一,在寶島玩幾天,拍照留念,然後回來,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因為進入“軍事禁區”拍照,馬中飛被臺灣檢方羈押一天,更被臺灣部分媒體與民眾咬定為“刺探軍情”的“間諜”,次日被裁定為誤闖,獲釋回大陸。5月31日,馬中飛在廣州接受了《南都周刊》的專訪,講述他滯留臺島最後一天的經歷與感受。


    下午5時至8時


    5月25日下午5時左右,臺北市區,廣州商人馬中飛坐在出租車上。這是他來臺灣的第七天,按照行程安排,他在島上的時間只剩不足24個小時了。


    最近半個月,盡管因受甲型流感影響,大陸赴臺旅遊人數比高峰時有明顯下降,但每天仍有將近2000名大陸遊客來臺,臺灣媒體習慣把他們稱作“陸客”。陸客馬中飛這次臺灣之行,有三個目的:觀光、商務考察和探親——馬中飛妻子的姨奶奶,1949年隨國民黨軍隊遷臺,60年來,馬中飛是第一個從大陸來看她的親人,可到了臺灣才知道,老太太已經去世。那天下午,馬中飛正是從她的墓地回來。


    出租車行至距101大廈不到兩公裏的基隆路與辛亥路路口,馬中飛看到路邊一排門市上有幾幅寫著“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的廣告牌很是醒目。“挺有意思,臺灣的徵兵和我們很不一樣嘛。”他事後回憶道。大學畢業後曾在哈爾濱飛機制造公司工作過兩年,參與過直9直升機國產化項目的馬中飛,是一名軍事愛好者。


    他拎著尼康D90相機下了車,朝徵兵廣告走去,那是一個街邊的門面房,此時除了兩名士兵沒其他人,其中一位還迎上來把他請進去,“他們挺熱情,問我有什麼事,我說來看看,還問他們能不能拍照,他們說可以。”


    這個房間與大門相對的另一面墻上還有一扇門,門楣上只挂著緊急出口的LED指示燈箱,門一直開著,不時有穿便裝的人出入這扇門,馬中飛也走出這扇門,沒人阻攔。門外是個操場,停著一些軍用和民用車輛,還有些人在跑步。馬中飛繞著操場走了大約40米,以101大廈為背景拍下了那面照壁,還拍到了那些跑得很賣力的年輕人,以及幫他們計時的女軍官,之後還向他們微笑致意。


    只拍了六七張照片,那位女軍官就走過來:“長官,你有什麼事麼?”她穿著運動服,馬中飛後來才了解到她原來是一名少尉軍官,“她胸牌上寫的名字叫葉小蕙,長得還挺漂亮。”


    “沒事,我就隨便看看”,他對葉小蕙說,帶著家鄉的東北腔。葉小蕙這才發現面前這位端著相機的人不是自己的長官,于是又叫來幾個人,並告訴馬中飛這裏不允許拍照。馬中飛表示理解,並把相機交給對方,“你們看看有不能拍的就刪吧。”一位徐姓軍官刪除了剛拍的幾張照片,接著又有人問,這個卡的數據可以恢復麼?馬中飛說,“應該可以吧,不過我沒興趣恢復了。”對方又說可以買張卡和他換,馬中飛也同意了,“我也沒生氣,不讓參觀就不參觀唄。”


    事情看起來馬上就結束了,馬中飛正準備走,一位大約50來歲的胡姓上校軍官走過來,語氣嚴厲地對馬中飛說,這件事很嚴重,不能走。並立即報了警。馬中飛感到這位長官似乎充滿了敵視情緒。兩位警察很快就到了,查看過馬的護照和入臺證後,說,這種事兒按“要塞堡壘地帶法”屬于“外患罪”,不歸他們管,得找憲兵。不久,兩位穿便裝的憲兵和這次旅行的臺灣接待方“中華商品流通協會”的人先後都來了,憲兵開具了一份《扣留單》,把馬中飛帶到臺北市“憲兵隊”,一番折騰下來,已是晚上8點。


    而當天下午,臺灣的媒體已獲知消息,在部分媒體的宣染下,事情瞬間被提到“臺灣軍事安全受威脅”的敏感高度。



馬中飛手帶手銬照片


晚上8時至淩晨1時


    在“憲兵隊”,馬中飛平生第一次坐進了審訊室,“墻上鋪著那種撞不死人的緩衝材料,面前有一面玻璃,我看不到另一邊,另一邊的人看得見我。”訊問很簡單,個人信息、為什麼來臺灣、行程安排、為什麼會進軍營、怎麼進去的、為什麼要拍照等。馬中飛都一一作了回答——自己進入軍營拍照只是為了滿足好奇心。


    訊問結束後,還要在記錄上簽名按手印,“10個指頭和手掌都要按。”


    “憲兵隊”一位羅姓主管問馬中飛:“你對我們的處理有意見麼?”


    “有,我還沒吃飯,太餓了。”馬中飛說。


    這位主管馬上叫人到便利店去買了份便當回來,65新臺幣,馬中飛拿到飯後問對方:“用我給你錢麼?”


    “不用了,算我請你的。”對方說。馬中飛把這份便當的購物小票放進錢包,最終帶回了廣州。


    已經將近11點,本以為這一天就這樣結束了,但憲兵告訴馬中飛,還要去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這麼晚了他們怎麼還在辦公?”馬中飛很驚訝。


    晚上11點半,他被帶到臺北“地檢署”。移交給法警前,憲兵第一次給他戴上了手銬,並解釋:“這只是交接的例行程序。”但就在他戴著手銬走下車後,迎面撲來一道強光,是閃光燈,馬中飛和憲兵都猝不及防,這是一名突然竄出來的記者在拍照。馬中飛這張五官清晰、戴著手銬、有些狼狽的照片次日刊登在《自由時報》上。


    交接完成後,法警很快就打開了手銬。在臺北“地檢署”的一間訊問室,憲兵告訴馬中飛,阿扁也來過這地方。


    對馬中飛進行訊問的是女檢察官張安箴,她在臺灣頗具知名度,有“美女檢察官”之稱。“不過問題並沒太多創新,還是之前那些。”馬中飛說,除了訊問,張安箴與馬中飛沒有其他交流。但臨走時,這位女檢察官把他帶到“地檢署”的後門,為了躲開記者。


    再次回到“憲兵隊”,已是淩晨1點。馬中飛被帶到地下室裏的臨時牢房,三面墻,一面鐵柵欄,柵欄外面有兩格書架,放著40多本書,還有不少蚊子,憲兵于是搬來一臺大電風扇對著地面吹。“這一夜睡得不太好,很潮濕,還被蚊子咬了幾個包。”馬中飛說。



馬中飛(中)前往現場勘驗




次早7時至中午


    5月26日早7點,早餐被遞進這間臨時牢房,一盒牛奶,一個面包,一份炒雞蛋,一份炒青菜。馬中飛吃完早餐,又上床繼續睡,半個小時後,他被憲兵叫醒——要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了。


    從地下室上到一層,昨天給馬中飛買便當的羅姓主管拿著一份《自由時報》說:“你上頭版了啊,誰告訴他們的?昨天有個《聯合報》的給我打電話問我這事,我都沒告訴他們。”當日的《自由時報》頭版,以“中國客潛入軍事設施偷拍”為標題,在頭版頭條報道了此事,並刊登了馬中飛戴著手銬的照片。


    之後,馬中飛又在幾份文書上簽了字,“這是補第一天的手續,他們每一步都要簽字,按手印。可以看出來,‘憲兵隊’也沒怎麼遇到過這種事,給相機上封條啊、蓋章啊之類的工作很不熟練,有點手忙腳亂的。”馬中飛注意到,昨天還穿便服的憲兵們,今天都穿上了制服(藍色憲兵馬甲),他還誇他們制服很帥,一位憲兵說,這是第一次穿制服。


    上午9點半,馬中飛被帶到“高檢署”,此時迎接他的已經是大批記者了,但馬中飛並沒有正式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10點半左右,又一次問訊開始了,檢察官是曾俊哲,這位的名頭更響,2007年,他曾擔任馬英九“特別費”案的主辦檢察官。“這位檢察官的水平很高,很專業。”馬中飛事後說。


    訊問很快結束,曾俊哲決定,為了厘清事實,需要重建現場。11時30分,曾俊哲帶馬中飛回到昨天的地點,勘驗他拍攝照片的現場,並按照馬的描述重新拍了照片。馬中飛這才知道這個地方的全稱是叫“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電作戰指揮中心”。一名臺灣記者說,這個“大隱隱于市”的“軍事重地”,連附近百姓都不見得知道。


    去“資電中心”的路上,馬中飛還在想,也許軍方會在那道門上臨時加上“遊客禁止通行”之類的警示,這樣自己就很難說清了,但到了現場,他發現除了招募中心挂上了“因故休息一天”的牌子之外,這裏與昨天並無二致。


    昨天與馬中飛打過交道的幾名軍人作為證人被訊問,他們的回答也讓馬中飛有些意外,“說的都很客觀,沒有因為要照顧自己的利益或者面子而歪曲事實,自己失職的地方也會說出來,他們對檢察官也相當尊敬。”那位叫葉小蕙的女軍官,甚至連“他還衝我們傻笑”這樣的細節都沒有落下。 


    中午1點至下午4點半


    現場勘驗完畢,一行人在中午1點鐘回到“高檢署”吃午飯,馬中飛的午飯是85元新臺幣的豬扒飯便當,還有一碗湯。


    “你這是沾了阿扁的光啊,他在的時候只有一份牛奶兩個面包,他喊餓,我們才調高了標準買便當。吃吧,都是政府買單。”“高檢署”的法警和馬中飛打趣。


    接下來的一個細節讓馬中飛印象深刻,“1點半,我剛吃完,正在擦嘴,檢察官就進來了,法警都很意外,他怎麼吃得這麼快啊,太有效率了。”上午拍的照片也洗出來了,又是一次半小時左右的訊問。


    下午2點,曾俊哲告訴馬中飛,雖然尚未定案,但他可以走了,臺灣的法律術語稱之為“飭回”,即“告誡後釋放”。檢察官並沒有要求自己隨傳隨到,並允許離境。馬中飛臨走時還問了自己能不能趕上飛機。


    下午4點半,馬中飛登上了臺北到香港的飛機。此時距馬中飛誤入“軍事禁區”拍照剛剛過去一整天。在失去自由的20多個小時中,“手機都在我身邊,基本上可以對外通話。”


    馬中飛還記住了一個細節:昨天夜裏看護他的憲兵裏有位姓朱的小夥子,在見面幾小時後就開始叫他“馬大哥”,馬中飛最初甚至以為他想套近乎索賄,但接下來只是聊天,話題天南地北,從廣州和臺北的差別到臺灣的大陸新娘,再到馬中飛身家多少。朱憲兵還說,如果有機會來大陸,會到廣州拜訪這位“嫌疑犯”大哥。


    余波未了


    5月27日,馬中飛從香港回到廣州。拍照事件已經結束,不過在兩岸傳媒中還余波未了。27日當晚,臺灣著名的政論節目《全民開講》的討論焦點就是馬中飛事件,有些名嘴與臺灣網友都認為“高檢署”有“輕縱”之嫌。而大陸的一些網友則對“臺灣當局竟把大陸觀光客當‘間諜’”的行為表示“憤怒”。


    倒是馬中飛,回憶起在臺灣暫失自由的24小時,並沒有流露出多少不快與憤慨,雖然被羈押時也有“一點點擔心”,因為“有人跟我說,根據‘要塞堡壘地帶法’,可能要判七年,非法進入軍事處所,也可能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這次短暫的“牢獄之災”並沒有給他留下不良印象,“我接觸的人對我還是很友好的,很文明,也很禮遇。”


    馬中飛還說,自己還是會再去臺灣的,這次經歷,絲毫沒有減少他對那兒的好感。不過,臺灣“陸委會”在媒體查證時表示,馬中飛此次被檢方以“刑法外患罪嫌”羈押,將會在旅臺證件上特別注記,“下回想要再來臺灣,可能有困難。”


    馬中飛事件發生時,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正在大陸訪問,雙方洽談甚歡。兩岸交流的大門,已經不大容易閉上了。拍照風波只是分隔了60多年的兩岸同胞在重新往來時的一時誤會。減少和避免類似誤會的重演,需要更加深入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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