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某班舉行期末考
40 分鐘後班代交卷 並告訴監考老師說
因班導有交代事項需公佈在黑板上
監考官不疑有他
只見班代寫著 : 1,5,7,8,11,12,13 號同學考完請找Alex 老師 2,4,6,10,15號去 B 館集合 3,9,16,18,20,23號要清 洗 窗戶 其餘皆留下掃地 !!! !
呵呵~當初我們怎麼沒想到這一招啊 !!!
kipp的部落格
kip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