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品外表光鮮,但亮麗的背後,可能是一群工程師的血汗,還有一個個工程師的肝。一位入行才兩年的工程師說,科技業講究責任制,公司沒規定不能下班,但新產品不斷開案「事情永遠做不完」,「平常加班算什麼,經常假日來公司才發現…大家都來了。」 但長久以來科技業超長工時,一直是網路上談論的熱門話題,部分科技大廠常遭嘲諷是「血尿工廠」,投入新人被稱為「一批新鮮的肝又來了」,很多科技工程師生涯的寫照是「四十歲以前用命換錢,四十歲以後用錢換命」。

台灣電子業雖然披上高科技的外衣,但長期走慣「代工」路線,服務客戶就像伺候老闆,每一個客戶都有一個窗口;生產線廿四小時運作,工程師早上進公司與大陸連線,下午跟歐洲客戶開會,晚上還要應付美國客戶一堆問題。

科技業不僅是腦力密集,也是勞力密集,有工程師打趣說,工作就是「沒死的操到辭職,沒辭職的操到死」。

從事「研發」設計的工程師更累,某大手機廠工程師指出,科技產品從設計到出貨,過去至少要花一年,但公司為了衝刺業績,硬是把開發時間壓縮到一半,事情沒做完,不僅是自己的責任,也會成為各部門的「箭靶」,只好沒日沒夜的加班。就算一切順利,拚到早一點下班,但看到主管還在加班,沒多少人敢「輕舉妄動」。

小郭是筆電大廠的資深工程師,剛進公司時,主管教他「只要記得上班時間就好。」他起床就是去上班,下班就是回家睡覺,連休假都要提前兩三個月預定,還可能被打回票。最慘的是,同事有人每天加班、每天被罵,辛苦了一整年,上個月才知道今年一張配股都沒有。

一位上市公司主管則說,科技業講求推陳出新,行業特性確實讓員工工時拉長,但即使在歐洲的工程師,也要面對同樣的壓力;不同的是,歐美有度假的習慣,大家懂得安排放鬆,但亞洲視勤勞為美德,容易造成壓力過大。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說,「從來沒有核定過製造業是責任制」,她認為是「少部分業者片面濫用」的行為。如要核定某些工作為責任制,應經勞委會認定,並經勞資雙方協議認定工時,並向勞委會報備;業者若違法誤用「責任制」,最重可處六萬元罰鍰。


引用聯合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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