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一名新生女娃配發的身分證號碼,前四碼「二二六六」、後四碼「五四三八」,因諧音「離離落落(台語丟三忘四之意)」加上「我是三八(五四三八)」,他的父親氣炸了,所幸內政部昨天以專案同意改號。


不過,彰化市戶政事務所轄內的新生女嬰,最近辦理出生登記分配到的身分證字號,前四碼大多是「二二六六」,所以女娃更新的身分證字號還是有「二二六六」,但她父親說:「沒關係,沒有五四三八,就很高興了。」


卅三歲李姓男子二月初當爸爸,開開心心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女兒出生登記,沒想到電腦配發的身分證字號,台語諧音成了「離離落落我是三八」。李說,當場他就要求換號,但承辦人員說末位數「四」才可以更換;他回家後上網申訴,答案還是一樣。


「那有這麼巧的事?兩組不好的號碼落在同一人身上,如果不改,女兒豈不是一輩子要被人家笑。」他愛女心切,向內政部反映,表明「就算末位數是四也無所謂。」


彰化市戶政事務所說,考量這組號碼確實會對小女孩未來造成不良影響,向內政部「戶政傾聽民意系統」反映,昨天接到內政部回函,同意以個案改號。


承辦人員李文斌表示,九十七年起內政部即已主動在配賦身分證字號時,只會讓九個號碼中最多只有一個「四」;之前配賦的,如第三碼到第八碼有三個「四」可申請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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