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委會的調查,台灣上班族在退休之前平均會轉換3.3個工作,在轉換過程中,有些人會碰到比較長的「待業期」甚至「長期失業」,在這過程中,許多人以為「沒有工作,就等於沒有資格保勞保」。對於過去工作時,每個月扣繳的勞保費往往視為白繳了,也不寄望將來領得到,其實不然。

不一定要有工作才可享有勞保

 勞保是由政府、僱主與上班族三方所共同構築的經濟安全網,目的是保護上班族在工作時,萬一發生意外(如職業傷害)可以得到補償,同時也可滿足退休後的基本經濟所需。所以對個人來說,持續繳納,可以讓自己築起更厚實的經濟安全網。 至於「勞保」是不是和「有工作」一定要產生連結,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其實並沒有明確限制。 就像如果沒有工作,你可以把健保轉到地方鄉鎮區公所投保一樣,當處於長期待業狀態或從事自由工作者,你也可以把勞保轉向各地方的「職業工會」持續投保。 投保的薪資等級可以視自己的經濟能力決定,亦即你可以延續前一個工作的薪資等級繳納,也可以降低或提高你經濟條件所可接受的級距。 不過,因為這時候你處於沒有一定僱主的狀態,使得原來受僱時,勞保費用是由政府、僱主、勞工三方分攤,這時僅剩下政府與勞工兩方,如果你採用的是前一個工作相同的薪資水準,這時繳納的金額可能會多一些。

中高齡失業者更別放棄

尤其如果你身邊有中高齡的失業親屬或長輩,剛好在屆齡退休前丟掉工作,這時候如果經濟條件還許可,更應該要再向適合自己工作性質的職業工會投保、持續繳納,等累積投保年資超過15年並滿55歲,就有一筆退休金(老人給付)可以申請。 如果輕易放棄,那麼從年輕時期開始繳納的保費,就真的都浪費掉了。 另一方面,因為勞保的退休給付是以「工作最後三年」的平均薪資做計算基準,如果你的失業親屬剛好屆退,在向職業工會投保時,最好也選擇至少跟前一個工作相同的薪資水準繼續投保,會比較有利。

臨時工作者也要注意

 除此外,隨著產業轉型,台灣目前臨時工作人口逐年從5%成長到7%,不管是勞力型的臨時工、或是講究腦力創意的SOHO族,年輕人投入臨時工作的比例越來越高。 雖然勞基法也保障臨時工作者享有勞保,但是對接案子做的SOHO族來說,由於同一時間重複接案的機率頗高,在議定雙方合作關係時,除了本身可能並不具備勞工身分外,也幾乎不會有人討論到「勞保」這個議題,因此SOHO族自保的方式,便是自己主動向勞保局或職業工會投保。 一來,以後退休時多一層保障,二來,萬一在投保期間碰到意外的職業傷害時,也有申請補償的機會。 值得注意的是,在選擇職業工會投保時,一定要「慎選」、「多方打聽」。 由於職業工會管理水準良莠不齊,部份有心人士甚至鑽法律漏洞,藉成立職業工會來招攬勞保,在收取保費後,並未按時向勞保局繳納,反而挪做私人用途,一旦納保人屆退提出退休金申請時,不是推托延遲發放,嚴重者甚至發不出來。 因此在選擇職業工會續保前,最好也向勞保局查詢其過去繳納記錄是否準時,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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