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不,你弄錯了。「圍城」是一部很好看的小說,錢鍾書的名著,讀過的人知道我在說什麼,沒讀過的趕快找一本來看看。書名的由來,在裡面的一段對話:(婚姻)像是被圍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這個比喻絕妙無比,事實上「圍城」裡最令人讚嘆的,就是錢鍾書妙用比喻的功力。


        當然,現在要談圍城,當然是民進黨的圍城,不是在介紹小說。陳雲林在台灣的最後兩天,街頭滋事的民眾幾已混亂到無可收拾。我歷年來的文字裡,不曉得出現過多少次「一個政府,就是要保障合法,取締非法」,沒想到今天居然馬英九用了一模一樣的字句。問題是,說歸說,拍桌歸拍桌,做了沒有?馬英九上任之前,很多人都擔心他沒有魄力,至今果然驗矣。「拉一條封鎖線,線後面愛幹嘛幹嘛,只要越線挑釁,馬上撂倒上手銬,管你是誰。」有這麼難嗎?


        我曉得,會有人說,事情沒那麼簡單,瞧瞧老美,WTO在西雅圖開年會,反全球化的人和警察在街上打成一片,汽油共催淚一色,石頭與棍棒齊飛,人家老牌民主國家不也精彩的很?


        對,所以說拉封鎖線的手法,象徵性的意義極濃,也就是示威抗議的人心裡要有那一條線,少數脫軌的份子被警察修理,其他的示威者都不一定會同情。可是當整個群體都抓狂失控的時候,這種象徵意義就毫無作用矣。民進黨有本事帶人來,卻沒本事帶人走,兩天來搞成這副德行,當然不光彩,但是也沒什麼好意外的。


        難道都沒有辦法了?我每回看到這種畫面,總覺得問題是出在警察處理事件的技術層面上。面對非法聚集,行動暴力的群眾,我們警察唯一的想法就是驅離。但只要是這種做法,肯定會是個全輸的局面。首先群眾有頑強性,越是要趕走他就越不走;再者警察在明,群眾在暗,隨便哪個抽個冷子丟塊石頭就閃人,當場抓都抓不到。更慘的是,警察雖然有武器(警棍和盾牌),但非到不得已不敢用,就算用了也可能誤傷,很容易就落了個「警察打人」的罪名,搞了半天,反倒是常常警察被打得頭破血流,真是個讓人笑不出來的笑話。所以警察想要驅離群眾,毫無例外一定要先有人數優勢,再慢慢花時間跟群眾耗,最後終究不得不揮棍趕人,清理戰場,累得人困馬乏,還總是被罵得狗血淋頭,實在是倒楣透了。


        我覺得這種非驅離不可的思維一定要先改變,否則問題永遠無法解決。我的辦法,是用「圍城」的邏輯,反向思考。驅離是要群眾離開,問題是他不想離開,那為什麼不乾脆讓群眾聚集?越多越好。想來就來,聚集了就把你圍住,只准進不准出,也就是說想湊熱鬧的通通來,不是想示威嗎?好,讓你來搞,搞個夠,不准走。警察的包圍圈縮到某一個範圍就停住,也不必跟群眾叫罵喊話,還可以輪班休息,以節省體力。剛開始保證是「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到最後保證是「城裡的人想逃出來」。想走也行,請警方確定沒有肇事責任後,護送離開。一切以靜制動,以逸待勞,沒飯吃,沒水喝,我看你能撐多久。


        不要說我鬼扯,對付非法滋事的暴民,跟他講理是癡人說夢,跟他打要把他驅離也是愚不可及。喜歡上街,唯恐天下不亂的,讓你來,愛怎麼搞就怎麼搞,除非搞到有生命危險了,否則不准走。以這些抗議陳雲林的人為例,你不是要他「聽到看到」嗎?他還沒聽到看到,不准走,給我繼續示威下去;你不是要共匪滾蛋嗎?他還沒滾蛋,不准走,給我繼續抗議下去!


        可別搞錯了,我講的是非法聚眾,又挑釁滋事的暴民,他們想玩,就讓他們玩,而且不准給我停下來,既然來示威抗議,就要不達目的絕不終止呀!至於那些申請的,守法的,還是老話一句,拉一條封鎖線就夠了。


田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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