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共軍進入北京(1949年1月) 


 



◎國共內戰與兩岸局勢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不久,中國隨即爆發內戰。民國37年(1948)蔣介石領導的國民政府戰事逐漸失利,節節敗退。民國37年(1948)11月,國共之間最大規模的「徐蚌會戰」爆發,三個月後(民國38年1月),會戰結束,共軍殲滅國軍50萬主力部隊,共軍長驅南下,兵臨長江。 1月21日,將介石宣布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總統職務。

4月,共軍渡過長江,攻陷南京。6月,蔣介石飛抵台北,在草山(陽明山)成立國民黨「總裁辦公室」,為政府遷台預作準備。同年10月1日,毛澤東領導的共產黨政權於北京宣布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

南京淪陷後,國民政府先南遷廣州,再遷重慶、成都,仍無法挽回軍事頹勢,12月7日,中央政府官員飛往台灣,國府宣布「大陸淪陷」。代總統李宗仁則以養病為由,棄職飛往美國。

民國39年(1950)3月1日,蔣介石在台灣宣布復職視事。國民政府撤退至台灣,陸續有150萬軍民隨政府從中國大陸湧入台灣。共軍則集結於東南沿海,準備渡海攻台。此時,美國發表政策白皮書,宣布不再介入國共內戰,使台灣處境益為艱危註1

     









  
徐蚌會戰(1948.11-1949.01),共軍進攻國軍        共軍進入南京(1949.04) 


圖:韓戰後期,美軍登陸仁川,展開反攻(1950.09) 


 



同年6月,韓戰爆發。美軍節節勝利之際,中共突然派兵渡過鴨綠江,進入朝鮮半島,出其不意地攻擊美軍部隊。美國立即轉變立場,認為台灣不可落入共產政權手裡,美國總統杜魯門下令美軍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台灣的局勢因而轉危為安註2

韓戰之後,以美國為首的自由世界與蘇聯為首的共產世界形成冷戰對峙,台灣成為美國在西太平洋圍堵共產主義擴張的前哨防線。初期美國擔心蔣介石政權無法有效統治台灣,為避免台灣遭到共黨赤化,國務院內部一度研議將台灣交由國際託管,或扶持較開明的親美政權。不過這只限於內部的評估,並沒有付諸實際行動。美國最終選擇支持蔣介石所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

民國43年(1954)底,美國與在台灣的中華民政府簽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美國將協助中華民國政府防禦台灣、澎湖群島的安全,由於條約不包括臨近中國沿海的外島地區。一個月後,共軍攻擊有國軍駐守的一江山,造成全島守軍全軍覆沒。後來,共軍又攻擊國軍駐守的大陳島及舟山群島。中華民國政府在美軍第七艦隊支援下,陸續撤出守軍及居民,放棄這些中國沿海的島嶼。

民國47年(1958)8月23日,共軍對金門發動砲彈攻擊,史稱八二三砲戰,砲戰歷經44天,共軍始終無法攻下金門,只好放棄。從此海峽兩岸未再發生大規模的軍事衝突,但仍處於軍事對峙的狀態。



圖:開羅會議(1943年),左起:蔣介石、羅斯福、邱吉爾、宋美齡 


 



◎舊金山和約與「台灣地位未定論」
二次大戰期間,中、美、英三國領袖共同發表《開羅宣言》,明確宣示戰後日本應將台灣及澎湖群島歸還給中國。這項宣言僅具新聞公報的性質,其國際法效力則有待於戰後同盟國對日本的和約中確立。

日本宣布投降時,當時台灣雖然屬於太平洋戰區,同盟國聯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發布聯合國第一號命令,命令台灣的日軍須向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將軍投降,並由中華民國政府派員代表盟軍接受台灣日軍呈遞降書。


當時美軍為何不自己接管屬於太平洋戰區的台灣,反而由動員美軍艦隊及飛機,協助載運中華民國政府派兵佔領台灣呢?這是因為依據《開羅宣言》的精神,台灣戰後應歸還中國,因此麥克阿瑟將軍直接委託中國派兵接管台灣乃是合理的安排。

戰後台灣應歸還中國,是同盟國領袖之間事前的約定,原本並無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議題。不料,二次大戰結束不久,中國隨即爆發內戰,最後共產黨取得完全優勢,在中國大陸建立新政權,而中華民國政府則被迫遷往台灣。


圖:國府外交部長葉公超(左坐)與日本代表何田烈(右立)簽定《中日和平條約》。何田烈致詞。 


 



民國40年(1951 年)9月,48個同盟國代表集會於美國舊金山,與日本簽定和平條約,以結束戰爭狀態。這時《開羅宣言》所宣示的「台灣應歸還中國」,卻變成了複雜的國際問題。

這時國際已形成東西冷戰的對立局勢,中國因內戰而分裂為二,台灣應歸屬於哪一個中國,成了具爭議的焦點。這時蘇聯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美國則不願台灣落入共產黨政權的手裡。由哪一方代表中國參加舊金山和會,便成了棘手的國際問題。

最後在美國主導下,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被排除於舊金山和會之外。《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以下簡稱《舊金山和約》)第二條中,僅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的權利、權限及請求權。」卻沒有提及台灣的歸屬問題,而埋下了日後「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爭議。



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正式生效。同月,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單獨簽定《中日和平條約》。和約中,關於台灣的歸屬問題,仍沿用《舊金山和約》中的相關條款。

《舊金山和約》未將戰後台灣主權歸屬問題正式條約化,究其原因,雖涉及國際局勢的的變化,但問題產生的本質卻是因為中國內戰所造成的結果。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已佔領台灣,實施有效統治,而且政權為國際社會多數國家所承認,並在美國支持下,是唯一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合法政權。因此「台灣地位未定論」並未在國際社會引起太多關注。

海外的台灣獨立運動者則認為《舊金山和約》並未確認台灣歸屬於中華民國政府,因此主張中華民國政府僅是受同盟國委託,代為接管台灣而已,以此做為爭取台灣住民自決與台灣獨立的訴求。



圖:中華民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周書楷宣布退出聯合國,步下講台的身影(1971年) 


 



◎台灣退出聯合國與國際地位的逆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則立即通知聯合國大會,聲稱中華民國政府已無法代表中國人民,並要求聯合國儘速解決中國代表權的問題。在美國的強力運作下,從1951至1960年,有關中國代表權的提案都遭到封殺,無法進入聯合國大會議程。

後來,愈來愈多的國家支持北京政權,中國代表權的提案終於被排入聯合國大會議程,每年表決,而形勢對台灣愈來愈為不利。民國60年(1971年)10月,阿爾巴尼亞代表提出「接納北京政府,排除蔣政府」的第2758號決議案,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席次代表權。

在第2758號決議案表決之前,中華民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周書楷見大勢已去,為避免遭到取消會籍,被驅逐出場的窘境,於是宣布中華民國「主動退出」聯合國。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得到絕大多數國家的承認,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的國際處境日益艱辛,幾乎成了國際孤兒。

鑑於《舊金山合約》未確認台灣主權歸屬的問題。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任何國家建立外交關係時,都明確要求對方須承認「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份」。對於中共這一強硬立場,國際社會的反應審慎,有的正式承認,有的僅非正式承認,例如美國使用「認知」(acknowledge)、日本使用「理解與尊重」(understand and respect),而未使用「承認」(recognize)這種外交正式用語,保留了日後外交的彈性空間。

當國際社會都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權,且正式或非正式承認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份。台灣主權及未來前途如何,已成為島內政治爭議的焦點。國際社會既不支持台灣獨立,亦不樂見台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這一態度亦助長台灣內部民意的紛歧。國家定位與統獨議題,也成為影響台灣當前政治安定的最主要因素註3。 


註1:杜魯門的「不干涉國共內戰」聲明,內容包括:美國無意掠奪台灣或中國的領土、美國不考慮在台灣取得特別的權力、不準備在台灣設置軍事基地、不打算使用武力干涉台灣的現狀;同時美國不希望捲入中國的內戰紛爭,美國將不再對台灣的中國軍隊,提供軍事援助。

圖:美軍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防止共軍侵台 


 


註2:中共介入韓戰,促使美國改變對國共內戰的態度由原先的「不干涉主義」,轉而支持「台灣中立化」的立場。

杜魯門總統的聲明指出,韓戰的攻擊,證明共產主義以武力與戰爭的手段,企圖侵略他國。在這種情勢下,台灣若落入共產主義者手中,將直接威脅全太平洋地區的安全。因此他下令美軍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並阻止任何敵對勢力對於台灣的攻擊。杜魯門同時也呼籲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應立即停止對中國本土進行的海空作戰。至於台灣的地位,則等待太平洋恢復安全穩定後,再以與日本簽定和約或基於聯合國的考慮而再作決定。

韓戰的爆發,使得在台灣的國民黨政權劇戲性地轉危為安。有國民黨高級要員私下稱「韓戰是國民黨的西安事變」,意思是說「西安事變救了共產黨,而韓戰救了國民黨」,兩者都是扭轉中國現代史的重大歷史事件。

對於杜魯門的聲明,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同意美國的請求,暫停對中國大陸採取軍事行動,但同時也重申,台灣屬於中國領土的一部份,美國政府的任何建議都不應改變《開羅宣言》預定的台灣地位,不應改變中國對於台灣所擁有的權利。

註3:台灣人民對於統一或獨立的態度,大致而言, 民意分成三種取向。第一種是「主張統一,堅決反對台灣獨立」(深藍),第二種是「主張獨立, 堅決反對兩岸統一」(深綠),第三種則是「維持台灣現狀,未來視國際及兩岸情勢演變, 再做決定」。台灣大多數的民意屬於第三種取向。第三種取向的民眾依其內心的情感認同, 又可區分為「維持現狀,但情感傾向統一」(淺藍)、「維持現狀,但情感傾向獨立」(淺綠), 但無論情感取向如何,他們都理性地認為,以目前的國際形勢及海峽現狀,短期內,台灣既不宜與 中國討論統一議題,亦不宜冒然宣布獨立,所以主張「維持現狀」。

至於什麼是「維持現狀」?台灣內部「各自表述」,意見頗為分歧,目前勉強的交集是:「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種「現狀」,對國際社會來說,是一種普遍的共識,卻又是一種不能公開說出的事實。








 

毛澤東宣布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10.01)。









 
蔣介石宣布復行視事(1950.03.01),民眾舉行慶祝遊行活動。









 
孫立人將軍在台灣訓練新軍(1951年)。









 
國軍撤守大陳島(19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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