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基隆顏家  曾經作為台灣五大家族(註一)之首的基隆顏家,如今知名度遠不及其他四家,這似乎與淘金的特性-「來得急、去得快」有關。  顏家祖籍泉州安溪,來台開墾,先落腳梧棲,後北上碇內(註二),種稻植茶,逐漸累積家產,再置八堵一帶的田地。咸豐2年(1852年),基隆地區發生漳、泉械鬥,波及顏家;為分散風險,分由顏斗博、顏斗猛兩位堂兄弟,移居桀魚坑,開墾基隆河洲地。  桀魚坑顏家,位在基隆河北岸,三面環山,前有沖積平原,可遠眺雞籠山;為便於灌溉,顏家自基隆河開鑿一條支流,由左而右流過門口,屋前有一山丘,猶如逆水而游的鯉魚,經此地形改造,被形容為「鯉魚箭水」,看作福居吉地,因命其宅第為「福隆居」。  顏家附近煤炭蘊藏豐富,莊眾常於農閒採煤,以貼補家計。咸豐10年(1860年),清廷准許台灣通商,外輪來台增加,煤炭需求熱切,顏家兄弟合力開採煤礦,家境漸入小康,子孫得以進入私塾。光緒16年(1890年),劉銘傳建造基隆至台北的鐵路,工人在基隆河發現砂金,消息傳來,顏家方知黃金就在門前,於是顏正春(顏斗猛三男)率族人迅速投入淘金行列,從而一夕致富,被推舉為桀魚坑七庄總理(註三)。  台灣割讓日本之初,抗日活動仍熾,有人向憲兵隊密告,指顏正春涉嫌支助;於是,村野隊長向顏正春下達「到署參衙」嚴命。方徬徨間,正春之姪雲年(次兄尋芳之子),年僅22,自告奮勇,表明代叔參衙。當天,雲年來到瑞芳憲兵隊,秉筆代舌(註四),指陳:家叔保鄉護民的原委。村野隊長感其孝義,且心生惜才之意,不僅未予追究,且請其擔任日軍通譯,再任警察巡查補。  日本統治台灣之後,將基隆山以西的九份礦山,授予藤田組開採。藤田組派遣技師近江時五郎勘查,警察署長推舉雲年為其助手。明治32年(1899年),藤田組開採金礦伊始,近江任採礦課長,便請雲年處理採金人零星事務,並承包部分礦山物質,及招徠勞動人力。是時,九份郊區-「小粗坑」一帶仍有抗日份子活動,藤田組遂放棄該地黃金的開採,採行外包。雲年見機不可失,乃集資向藤田組承租,起初毫無斬獲,而有退租之意,在近江斥責兼鼓勵之下,終獲礦脈,獲利萬餘圓。(註五)  九份礦山金脈參差不齊,含金成份厚薄不一,不利於藤田組的正規開採,以致於明治37年(1904年)創下產量高峰後,迅速下滑,在無利可圖情況下,大正3年(1914年)將採礦權以30萬圓代價,交顏雲年承包經營。顏氏接手礦山後,除少數直營外,將礦區劃分若干區,授由意者分租;再視其便利,分與資金較小的淘金客,形成所謂的「三級租包制」,讓人人都有一圓黃金夢的機會;再者,雲年依照礦山特性及島人特長,仿狸之穿穴的方式,創設「狸掘法」,終於開創九份的黃金歲月,當時基隆進口的舶來品,有「上品送九份」的諺語,即可見繁華之一斑。  顏家原本就是台灣採煤的先驅,顏雲年經營九份金礦外,為擴大事業版圖,從明治37年起至大正7年15年間,共申設煤礦礦權75處,幾乎含蓋整個北台灣,奠定了顏家「煤礦王國」的根基。此外,顏家也投資水產、輕鐵、製糖、製茶、電氣、倉儲、造船、木材、金融……等產業。如此龐大的事業,除靠顏雲年個人的獨到眼光、統御能力及人際關係外,也需合夥人及親屬的通力合作。值得一提的是,被喻為「三羽鴉」的蘇泉、顏國年及周碧三人,是雲年最得力的助手。  蘇泉是雲年最早的合夥人,謹慎正直,惜事業起步時即病逝;顏國年為雲年之弟,能緩和乃兄高壓手段所招致之反感;周碧,和尚洲(蘆洲)人,原任教於瑞芳公學校,為雲年所賞識,收為姪女婿,是光復後能維持顏家事業於不墜的重要人物。此外,雲年表弟翁山英(註六),有俠士之風,領導勞動群眾,具有特殊的魅力及能耐,經常為人排難解紛,因此九份人尊稱為「阿匏仔桑」,足見受人尊敬的程度。  顏家在事業發達後,於大正7年買下木村久太郎(註七)的庭園作為住所,並命名為「陋園」。陋園以日式建築為主、並揉合西式風格的庭園,頗具規模,於是雲年便將家族成員及宗祠搬遷至此。雲年本就愛好賦詩,陋園遂成為全台詩人匯集之處;再以,顏家與日本執政當局的互動密切,陋園也成為日本官方與台灣民間菁英的交流場所。顏雲年生在桀魚坑,發跡於九份,兩地均屬瑞芳鎮,但因家居基隆,遂被認定為「基隆人」。  大正12年(1923年),就在事業到達頂峰之時,雲年驟然溘逝,得年48。其龐大事業則由其弟顏國年輔佐雲年長子欽賢(註八),繼續發展。台灣光復後,仍然維持一段的榮景,隨著金礦及煤礦的相繼沒落,顏家所創的台陽礦業公司,目前僅剩下礦區的土地管理而已;另外,於民國56年創立的「台北客運公司」,也於數年前賣給三重客運。如今,顏家較具規模的投資,大概只剩下生產東亞日光燈的中國電器公司了。


註一:日據時代,被喻為「台灣五大家族」,即基隆顏家、板橋林家、霧峰林家、鹿港辜家、高雄陳家。


註二:碇內:現屬基隆市暖暖區。清光緒初年,設基隆廳,下轄四堡:基隆堡、金包里堡、三貂堡、石碇堡。當時,暖暖一帶屬於石碇堡,碇內原名為「石碇內堡」,後簡稱為「碇內」。


註三:七庄總理乙職,依當時慣例,可著七品官服,堂前懸掛「總理燈」;出門時,並可指揮2至4名壯丁,持鳥槍前護後擁。


註四:村野隊長,軍階為陸軍大尉,按日本軍官大多通曉漢字,且能詩能文,與雲年先生筆談,應當可以溝通。


註五:據說,顏雲年承包礦區後,久無所獲。經人勸說前往木柵仙公廟祈夢,直到第三天,僅夢到一瓜棚,懸有諸多匏瓜,遂失望而回。事經數日,經過山區一農舍,見農地築有瓜棚,棚下匏瓜結實纍纍,宛如夢境,因就棚下挖掘,竟獲金脈。此一傳說,本人於童年時經常聽長輩提及。


註六:翁山英,暖暖人,姑翁氏,為雲年之母,早年遊手於抗日份子之間,染有俠士風。大正7年擔任瑞芳坑場長,為九份人所敬仰,其故居在九份基山街上,現作為「九份茶房」。


註七:木村久太郎,經營牡丹坑金礦,當時與金瓜石的田中組、九份的藤田組,鼎足而立,後又與顏雲年合資開採煤礦,大正7年結束台灣的事業,返回日本。


註八:顏欽賢,受日式教育,為人大方又急公好義,喜在酒家喝酒,表姊夫周碧常勸其節儉。據說,顏欽賢在日本讀書時,與裕仁太子(昭和天皇)同窗,裕仁之子(平成天皇)結婚時,顏欽賢因同窗之誼,收到昭和天皇的喜帖(全台灣只有三人收到,另一人為蔣中正總統,另一人不知),顏欽賢準備很久才慎重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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