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女人結婚前都是慎之又慎:“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挑到不好的男人這一輩子就完蛋了!”



挑一個好男人,使用一輩子,是女人抱定的現實主義!



當然,即便沒挑到好男人,大多數的女人也不見得會離婚,事情到了這一步,她們會想:“嫁都嫁了,還能離是咋地?”孩子、房子、車子,還有雙方父母的面子……無數女人即便婚姻不幸福,也會為了這一大堆的理由一忍再忍。



看多了在婚姻中掙紮的女人,討厭自己的婚姻,但又沒有勇氣放棄自己的婚姻。



吊兒郎當的老公她可以忍;



風流成性的老公她可以忍;



不務正業的老公可以忍;



暴力傾向的老公她還可以忍……



傳統家庭主婦,只要不被折磨到奄奄一息,輕易不會考慮離婚事宜。



於是,這世上有很多親密無間但又相互恨意的夫妻。



彼此腦子裏一直在盤旋一個念頭:“他(她)比我從婚姻中獲得了更多的好處。”



當然,他們依然不會離婚,因為恨也是一種黏合劑。



不是危言聳聽,一起生活久了,兩個人之間必然存了一點恨意。



這世上,很難有相互不存一點恨意的夫妻。



如果不是嫁個他,我一定會過得比現在更好。



如果不是娶了她,我也不至於在朋友面前沒面子。



如果不是嫁給他,我可能……如果不是娶了她,我也許……



一系列的如果會在我們的腦海裏回旋。



人人心裏一盤小九九,各自撥算著自己從來不曾擁有過的“好處”。



這就是生活!日子過久了,任誰都會灰心。



於是悟出了一個道理:婚姻,大可不必終身制。



不知道為什麽,每個人都理所當然地認為婚姻是終身制。



如果中途離婚,便是一段失敗的人生經歷。其實很不合理!



婚姻制度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結婚證書才是真正的霸王合約!



一簽就簽一輩子,中途解約就成了婚姻中的“二等公民”,離婚就意味著貶值,生活中人人調侃,“離一次婚,降一次價,新鮮菜變成了隔夜的剩飯。”



尤其很多女人,寧願苦熬也不願選擇離婚,只是因為害怕背上“再婚女”的惡名而影響日後的婚姻前途。



正因為婚姻觀念的守舊陳腐,才使得很多國人存在婚姻歧視,能不離就不離,能忍則忍,一代代的父母都是如此教育兒女的!


婚姻是中選擇,既然是一種選擇,就應該給予當事人更大的選擇域限,不應該單單把婚姻當成一種“結合”,實際上婚姻也是一種“合作”。



彼此選擇最有價值的夥伴,共同經營一個最有升值潛力的家庭。



當然,既然是合作,就一定要遵循合作的規則,結婚證不妨換成結婚合同。



規定條款書寫清楚,夫妻要以對待工作的認真勁兒來對待婚姻。



如果夫妻都把婚姻當成一紙合同來履約的話,相信很多事情相反會變得簡單。



可以幾年一簽,幾年一續,好似就業合同,幾年一簽,幾年一續,不想續簽可以解約。



保準這樣的婚姻更讓人有精神。



對夫妻雙方而言,既有動力,也有壓力。



畢竟,婚姻也需要職業素質。



很多人對待工作上的合作夥伴可以表現出最佳狀態,想方設法也希望對方滿意,但對於生活上的合作夥伴(老婆或老公)時卻不耐煩,大家總以為娶個媳婦或嫁個老公基本上就是一輩子的事,反正他(她)也跑不了,費這個心思幹嘛?



所以現代人的婚姻滿意度相當低的,尤其是現代女人,結婚兩到三年後,愛情的熱度慢慢消失,怨偶的產生率極高。



歸根結底,婚姻的終身制,夫妻情感變得麻木,對待婚姻的態度極為不認真!



以前總說,夫妻不能把彼此當外人,但實際上,夫妻正是要把彼此當成“外人”,才能夠更多的投入心力去經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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