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遺失遭冒用吃上官司事件,時有所聞,內政部提醒,民眾若遺失身分證,可在上班時間親自打電話向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或利用自然人憑證,連上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國民身分證掛失申請作業辦理,網路辦掛失二十四小時受理。

    內政部戶政司官員指出,民眾遺失身分證,登報作廢或向警方備案,是民國六十幾年舊規定,依據現行規定,當事人可於上班時間親自以電話向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或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或者是利用自然人憑證,連上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進入「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專區辦理身分證掛失,二十四小時受理掛失服務。


    戶政事務所辦理民眾身分證掛失案件後,也會立即將掛失紀錄上傳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提供金融機構及社會各界上網驗證請領身分證資料,以查明是否有不法冒用之情事,避免當事人權益受損。


    掛失後,民眾也要盡快補辦身分證,必須備妥最近兩年內拍攝的符合規格的相片一張、印章或簽名,與規費新臺幣200元,親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新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p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