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從雜居共墾到分類械鬥 、民變與社會整合
許多人誤以為漢人移民台灣之後,就是泉州人分佈在沿海地區,漳州人居於平原內側,客家人分佈於丘陵台地,從而解釋其原因,認為泉州人先來,故先佔最好的濱海平原,漳州人次來,乃取得內陸平原,客家人最晚到,只得到丘陵台地去開發;也有人認為泉州人在大陸原鄉本來就住在海岸邊,漳州人住在平原,客家人住在丘陵,因此他們渡台時,也依照大陸原鄉的生活方式在台居住。其實漳州、泉州部有內山和濱海縣分,也有不少客家人住在閩、粵濱海地區。台灣在開發初期泉、漳、客和原住民也都呈現雜居狀態,經過長期械鬥之後,各語群發生大遷徙,同語群聚居一處,才出現比較明顯各分畛域的現象。
暫且撇開原住民不談,早期漢人雜居時期的台灣,福佬、客家兩語群的關係是台灣社會整合過程的主要變數。康熙、雍正和乾隆初期,客家人和福佬人不相上下,乾隆中期以後,則福佬人口多於客家人,福佬人中,又分化成泉州人、漳州人以「府」籍認同的兩大集團,甚至在某些地區,還更細分形成「縣」籍認同、宗族認同等集團。各大小不同的集團間一旦產生利害衝突,便容易演成集團和集團之間的分類械鬥。


分類械鬥的類型中,以福、客械鬥與漳、泉械鬥最為常見。其中前者又稱為閩粵械鬥,這是因為一般概稱福佬人為福建人,客家人為廣東人的結果,然而事實上客家人並不全然來自廣東,福建的汀州府有不少客家人,俗稱「汀州客」,漳州的一些縣也有客家人;而廣東的潮州府,則住著不少福佬人,這是我們必須注意的。福客械鬥最初多發生在南部的屏東地區,這可能是因為當地很早就已經形成地緣分明的福、客地盤,同時,屏東的客家人本身在康熙六十年(1721)時,即結合成強有力的武裝團練組織(即六堆),在福客械鬥中屢占上風,福佬人不分漳泉,團結一致才能對抗客家人。此外在嘉慶二年(1797)宜蘭地區曾發生泉客械鬥,道光二十四年(1844)的彰化地區曾發生漳客械鬥,亦可視為福客械鬥的一種類型。


漳泉械鬥常發生於福佬人勢強的地區,如道光年間,住在台北盆地的客家人搬走後,漳、泉就開始械鬥,士林的漳泉械鬥,使當地的漳州人一度躲到芝山巖小山上的惠濟宮絕水絕糧;新店安坑漳州人的太平宮,在一次漳泉械鬥中毀於大坪林泉州人之手;板橋漳州人與艋舺泉州人多次的械鬥,使得板橋林家要建造板橋城自衛,創辦大觀義學來調和漳泉衝突;內湖與松山的漳泉械鬥,則打到日本時代還難分難解。有時候漳泉械鬥不只是漳州人和泉州人雙方的事,像是乾隆年間的彰化地區,由於泉州人勢強,漳州人便結合客家人與泉州人互鬥;嘉慶年間的噶瑪蘭地區,泉州人與漳州人爭不過土地,便結合客家人、原住民與漳州人械鬥,演成多角關係。


即使是同府之間,也會產生縣與縣的爭鬥。最著名的就是發生於咸豐三年(1853)艋舺的「頂下郊拼」,同屬泉州府!的三邑人(晉江、南安、惠安合稱三邑, 屬頂郊)和同安人(屬下郊),因商業利益衝突產生械鬥,最後同安人失敗,在林佑藻帶領下由現今老松國小一帶北移至大稻埕,建立新街及霞海城隍廟。不久,在新莊也發生兩次分類械鬥,當地的同安人因而移民至大稻埕。這些同安人可說是因禍得檔,如前所述大稻埕在台灣開港後,因茶葉加工而發達,並超越艋舺成為北台第一大城。


除此之外,異姓間的械鬥也頗為常見,如西螺曾發生李姓、鍾姓、廖姓的三姓械鬥,該械鬥一直持續了三年。台南有旬諺語云:「蔡抵蔡,神主槓槓破;陳抵陳,舉刀仔相殘」,遇到利害衝突時,連同姓宗親也會互鬥;最特殊的是同業械鬥,如宜蘭在道光年間曾發生兩家不同的轎夫行,為了爭奪生意而械鬥;更荒謬的是在宜蘭地區,同屬北管樂團的西皮、福祿因為唱腔、風格和所信仰的神明不同,也發生多次大大小小的武裝衝突。總的來說,分類械鬥的類型可謂是不一而足。


分類械鬥的原因非常複雜,一方面由於台灣移民移出區的閩南和粵東本來就是民風強悍、械鬥不已的地區;另一方面開發過程中難免有一些磨擦和衝突,很容易轉變成群體對立(尤其是土地、水源、財產和工作機會的爭奪),一旦有犬牙雀角的偶發事件,即可釀成血流成渠的械鬥。當械鬥發生時,不同祖籍的集團,會分別抬出各自的守護神明,形成信徒在人間鬥力,神明在天上鬥法的景象。



▲1927年日本人調查不同藉貫的台灣人分布圖,約略可以反應經過十九世紀社會整合各分畛域的現象《尹章義蒐藏》



清朝時期台灣素有「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之稱,民變是另一個造成清代台灣社會不安的因素,與分類械鬥不同的是,民變係下層百姓反抗上層政府,械鬥則是百姓與百姓的爭鬥。但民變與械鬥之間並非全然涇渭分明,以清代三大民變為例:康熙末年的朱一貴事件,其中夾雜了福客械鬥;乾隆年間的林爽文事件,則是從械鬥轉成民變,再由民變演成更大規模的械鬥;同治年間的戴潮春事件,也是由民變引起了分類械鬥。清廷在民變發生的過程,往往會利用漢人的祖籍意識,去鼓動另一祖籍的人民來幫助清廷平亂,形成所謂的「義民」。福佬人和客家人都有,北港、嘉義福佬人散布區有義民祠,雲林仍有褒忠鄉。在客家區則形成「義民爺」信仰。現在位於屏東竹田的忠義祠,以及新竹新埔的褒忠義民廟,仍是南北兩地的客家人的信仰中心。「義民」與「亂民」的爭鬥,實質也是群體與群體的爭鬥。


群體的對立與衝突是社會整合的一種契機,所謂「整合」,在台灣開發史上的特徵是消除群體間的差別,使其一體化。整合的類型大致可分為「同化」和「分化」兩種。同化就福佬人、客家人兩語群而言,指的是客家人福佬化成為「福佬客」,或福佬人客家化成為「客福佬」,其中前者較後者常見,現今台灣中部彰化、雲林、台中一帶,就有很多「福佬客」,他們的先祖是道地的客家人,歷經數代逐漸福佬化後,除了語言、習俗改變,多數人不再知道自己的客家人身份,而喪失客家群體意識;分化是指各群體之一,為避免激烈衝突而離開現住地的現象,如道光年間台北盆地的客家人經歷多次閩客械鬥後,選擇搬出台北盆地遷往桃竹苗客家人群聚的地區住居,原住地遺留少數客家人自然而然福佬化,而使達到一體化的效果。清代台灣社會就是這種不斷「同化」和 「分化」的社會整合過程,經過一再遷徙,逐漸演變成現在閩、客、漳、泉各分畛域的情形。


一般而言,械鬥的規模較小,民變的規模較大,根據粗略的統計,福客械鬥有二十件,漳泉械鬥約三十件,民變則有十四件,和閩、粵兩省比較,頻率並不算高,茲將台灣的民變列表簡述如下(參見表四)


表四:清代民變大要表











































































































































起事者 超事時間 原因 主要地區 參與人數 歷時期間 說明 各案義民事功簡介
劉卻 1702年1月4日(康熙41年)  今台南縣後壁、下營等地一帶。 不詳。 六天左右 台地駐軍六天平亂,劉卻本人則於一年後在笨港(北港)被捕。  
朱一貴 1721年5月15日(康熙60年) 台灣府知府王珍代理鳳山縣事時,勒派苛厲,百姓含怨,朱一貴乃乘機起事。 主要在台灣西南部地區。 起事時一千餘人,數日後增至二萬餘人。 二個半月 1. 提督施世驃、總兵藍廷珍等率兵12000餘名乘船隻600艘左右渡海進剿。 2. 征台清軍七日收後府城台南。 1. 南路淡水屏東平原之客家義民12000餘人,連營固守,並痛擊民變集團。 2. 朱一貴於1721年7月30日在溝尾庄(今台南縣佳里鎮附近)被鄉民楊旭等縛送官府。
吳福生 1732年4月23日(雍正10年) 於北路大甲溪社先住民作亂,府城官兵虛少之際,乘機「做歹」(閩南語意為做壞事)。 鳳山縣境內。 起事時28人,五天後聚眾,僅約300~400人。 七天 福建陸路提督總兵官王郡率軍即時平定。 南路下淡水港東、港西二里義民萬餘人,分防八社糧倉,並挑選900餘人趕赴軍前,戮力前驅。
黃教 1768年11月8日(乾隆33年) 因行竊被官方通緝,最後見法網難逃,乃豎旗招人攻擊軍營起事。 出沒約今台南縣境一帶山區。 約數百人。 六個月 至福建調援水師陸軍5000至6000抵台協同圍剿。 1. 有義民如葉文博者,「有備資斧募鄉勇擒賊以自效」「南北奔馳」「堵截偵探」。 2. 黃教於1769年5月3日夜,在官才山內(約今台南縣玉井附近)被縣民鄭純、周寅等擊斃。
林爽文 1787年1月4日 (乾隆52年) 天地會會黨林泮等結集會黨抗官拒補,官兵緝治會黨及於林爽文,處理不當,林爽文等逐反。 幾乎台地西部地區全部。 約數萬人或更多。 一年二個月 1. 先後徵調福建、浙江、湖南、廣東、廣西、貴州、金川、北京等地清軍共約4萬名援台。 2. 當代名將吳安康與海蘭察赴台平亂。 1. 府城民人、鹿港泉人與粵民、埔心、二林各莊泉民、北路各地閩、粵民人等各地義民峰起。 2. 南路下淡水港東、港西兩里客家義民,挑選壯丁8000餘人,組成戰鬥隊伍,痛擊變民、北路客家義民謝尚紀亦招義民數千心攻客後壟。 3. 林爽文因義民高振之密抱,而於1788年2月10日於老衢崎(約今苗栗縣竹南附近)被捕。
陳周全 1795年4月30日 (乾隆60年) 乘彰化米價高騰、社會不安之際起事。 鹿港、彰化與斗六門等城及附近。 約數千人。 七天 變民於第七天即被義民林國泰等擊潰、陳周全本人亦於第十二天隻身被擒送官。 1. 起事第七天即被義民林國泰等擊潰而走向敗亡。 2. 陳周全於起事後第十二天(1795年5月11日),在小埔心(今彰化縣埤頭)被居於該地之陳祈與莊南光等擒獲送官。
蔡牽 1804~1808年(嘉慶9~13年) 為當時我國東南沿海之最大海盜集團,侵擾東南各地沿海,台灣西部及東北宜蘭沿岸。 時常侵擾北路與西部沿岸各港口。  先後四年 當代海上名將李長庚率艦隊履次追擊海盜蔡率至名灣。 1. 府城(台南市)萬餘義民助官協防侵擾。 2. 蔡率於1806年春率眾謀佔噶瑪蘭,為當地義民所阻。 3. 朱僨於1807年夏率海盜欲移民噶瑪蘭,義首林永福等率眾協同官兵進剿敗之。
許尚 1824年12月12日(道光4年) 素與無賴結交,群盜稅之,故被鄉保所告,許尚懼捕,乃結夥謀反。 鳳山埤頭(高雄縣鳳山市)。 約數百人。 一個月 台灣總兵趙裕福率駐台兵勇平亂。 鄉勇800人隨官兵協守與捕剿。
張丙 1832年11月22日(道光12年) 因涉嫌攔劫米糧之案被通緝,後又參與閩粵械鬥,遭官方緝辦,張丙終乃豎旗起事。 主要侷限台灣西南部。 約2萬人或更多。 二個月 福建陸路提督馬濟勝與金門鎮總兵竇振彪率兵共3300名抵台速平亂。 除南路粵民等之強烈反擊外,當官兵四出搜捕變民時,各處村莊團集丁壯紳士義民等,或助官獲犯、或導兵捕賊。
洪協 1843年12月1日(道光23年) 原因不詳。 台灣縣木柵。 約千餘人。 一個月 洪協本人於起事八天後即被捕。  
林鬧 1851年11月28日(道光30年) 官方緝捕案犯正嚴,地方保甲亦實施清莊,通緝犯林鬧因走投無路,遂豎旗索銀派飯。 嘉義縣六甲與官佃兩地。 約千人左右。 十天 台灣鎮道葉紹春與徐宗幹等督飭官兵即時平亂。  
林恭 1853年6月4日(咸豐3年) 曾任鳳山縣壯勇,但被革職逐懷恨在心,及至內地因太平天國為亂,福建小刀會攻佔海澄與廈門,對岸福建局勢惡化,逐深受鼓舞而起事。 鳳山、鹽水港、嘉義、府城、灣里等地。 不詳。 三個月 侯補知縣鄭元杰率兵勇3200餘名平亂。 1. 義民與官兵共力協守府城,亦協助侯補知縣鄭元杰之收復鳳山。 2. 林恭於1853年8月31日在水底寮(屏東縣枋寮鄉水底寮)被該地義首林萬掌擒獲獻官。
戴湖春 1862年4月15日(同治元年) 官方征剿正在滋蔓之天地會會黨,但因征剿失利,弄巧成拙,致使戴潮春率天地會會黨攻城起事。 主要侷限於彰化縣地區。 約數萬人或更多。 三年一個月 台灣道丁日健、提督林文察、副將曾元福等率軍數千抵台平亂。 1. 北路義首林占梅、羅冠英等率義民肅清北路變民,遏阻戴潮春勢力北上、南路義首陳澄清等則率義民遏阻戴湖春勢南下,故戴湖春之勢力終被局限於彰化縣一帶,終至數亡。
施九緞 1888年10月5日(光緒14年) 彰化知縣李嘉棠處理丈工作不當,激發民變。 彰化縣城及其附近地區。 約數千人。 三星期 林朝棟率軍平亂。  

 
第二節、平埔族的遷移與隱化
清代漢人大量移民台灣,居住在平原的平埔族首當其衝,所受的衝擊和影響最大。在上節中所論及的社會整合,主要是以漢人中的福、客關係為對象,而漢人與 原住民間的關係,也大體可以用社會整合理論來觀察。



▲平埔族的印鑑,漢人大量東移之後,平埔族多半成為大地主。



清朝本身是由中國的邊疆少數民族-滿人入主中原,他們保護少數民族的政策比中國歷代政府都來得緻密合理,對台灣原住民亦然。清廷厲行「護番保產」政策,認為原住民只要服從政府命令,按規定繳稅,生存權和財產權應當和漢人一樣受保障,並設專門的機構保護原住民的生計,緩和民族間的衝突。


另一方面,台灣原住民各社的土地都相當遼闊,一經和漢人接觸以後,學習漢人的農業 技術,使土地單位面積生產量大為提高,而原住民的能力僅足以開墾小部份的田園,剩餘的土地得以容納大量的外來人口-漢人移民。一旦漢人移民人數遠超過原住民,漢文化佔了絕對優勢,原住民漢化便自然形成。


由於清政府的「護番保產」政策,使得整個台灣漢人與原住民的衝突並不算激烈,更遠不及漢移民間的分類械鬥來得激烈。因而台灣原住民的漢化也比較迅速而順利,特別是平埔族,高度漢化的結果,實際上是喪失自身的族群意識,隱化在漢人社會當中,甚至分不出是漢人還是原住民。近年,後殖民觀點的論述出現以及台灣原住民運動蓬勃,使得原住民意識抬頭,平埔族人的蹤跡才逐漸重現。


也有平埔族採用遷徙的方式(和漢人的分化模式相仿)來擴大生存空間。最早是荷蘭時期原居安平附近的赤崁、麻豆、歐汪、大目降等四大社部份社民遷往今天台南縣的東山、白河、左鎮等地。進入清朝之後,平埔族的遷徙更為頻繁,如在嘉慶年間,台中平原上的岸裡等九社平埔族因爭奪總通事的位置而內訌,於是原住民潘賢文在漢人建議下率眾千餘人移往宜蘭,留在台中的岸裡九社原住民,也有部份於道光年間在漢人的勸誘下遷到南投埔里;今天雲林、彰化境內洪雅、巴布薩二族各社,也有不少人遷入埔里,少數人遷往宜蘭;宜蘭的噶瑪蘭族有若干部落在也遷到今天的花東海岸去開墾,今天「花蓮」的地名即由噶瑪蘭轉音而來;南部的西拉雅、馬卡道族在清中葉也大遷徙,移往花東地區。平埔族移到埔里、宜蘭、花東一帶,對當地的開發助益很大,然無論平埔族經過遷徙或再移殖,甚至再三遷徙,仍然要面對其他族群接觸的問題,絕大多數居於相對劣勢的平埔族,依舊難逃被同化、隱化的命運。在台灣平地許多地方仍留有「番社」、「番仔厝」、「番仔寮」的地名,這些都是平埔族曾經存在過的痕跡。



 
第三節、清代台灣的社會流動與婦女地位
身處無垠的曠野,面對無限的商機,漢移民東渡台灣,只要勤奮,不難成為地主和店東,相對寬鬆的科舉名額加上特有的郊籍(商人)、粵籍(廣東省移民)名額,又使得農、商子弟因為科名而進入上流社會-科舉社群,寅緣攀附和官家往來,得到更大的發展助力。
康熙、雍正年間,台灣社會的領導階層由士紳、通事、墾首構成,乾隆中期以後則是士紳、大租戶和富商巨賈的天下,通常還是三者的綜合體,像板橋林平侯家、大龍峒(台北)陳維英家、艋舺洪騰雲家、新竹林紹賢家、鄭用錫家、潭子呂汝玉家、鹿港林振窩家、宜蘭陳奠邦家。清末洋商湧人台灣,販賣鴉片、蒐購樟腦、茶葉,為洋商服務擔任「買辦」的李春生(台北大稻埕)、陳福謙(打狗,今高雄)因緣際會因而致富,基隆顏家則因開採煤礦而致富。


康熙三十六年(1697),郁永河由福州到台灣來採購硫磺,在《採硫日記》中,曾經詳細比較過大陸戰亂之後的經濟凋敝和台灣的安定、繁榮。曾經對於台灣的生產力強、貿易興旺、工資是內地約三至五倍、購買力和儲蓄力遠高於內地等現象大加讚嘆。康熙末年的《台灣縣志》(1720)記載:台灣居民無論土大夫或平民「衣服悉用綾羅」,連轎夫、小販都「非紗帛不裏」,人人勤於勞動「男不為奴,女不為婢」。康熙末年藍廷珍來台,數度讚嘆台灣「糖米之利甲天下」。直到十九世紀末,台灣仍是中國唯一出超的省份,沈葆楨、劉銘傳在建議台北設府和台灣設省的奏摺上,都盛讚台灣的繁榮。大陸上每每發生災難,都到台灣來募款賑災,一份勸募文宣上說:「台灣富庶、海內豔稱」,幾百年前,台灣早已經是「寶島」了。


「男尊女卑」,二十世紀之前舉世皆然,但是移墾社會的台灣,由於勞動力的缺乏和社會束縛的鬆動,女性可以直接而且公開參與經濟、社會活動,台灣一省的貞節牌坊和節孝祠的數目還不及金門蕞爾小島;在分家或遺產繼承的場合,女兒的「妝奩業」約為諸子的半數至三分之二;在祭祀祀方面,未婚女身後常有「姑娘業」,由佃農奉祀亡魂。台灣「男有耕而女無織」,綾羅綢緞都來自蘇杭,因此,台灣女性很少纏小腳,「諳刺繡、善修容」,每逢節慶「呼朋引伴、豔粧市行」,每每令初至台灣的大陸男子嘖嘖稱奇。


寶島台灣不僅是男性的樂園也是女性 的天堂。所以,許多在大陸受不了親族欺壓和社會歧視的女性,往往帶領子孫移民台灣。在台灣移民史上的性別結構中,男性移民、家族移民之外,出現第三種類型-「孀寡移民」-約占移民的十分之一,台灣的漢人除了有「開台租」之外,還有不少「開台祖媽」,在俗諺中「恁祖媽」雖然常用在罵人的場合,有時候也是彰顯「祖媽」的地位崇高。



 
第四節、移民社會的精神特質與定著化後的保守排他
台灣人移人的原因甚多,先住民或許多為被動的漂流型。漢移民無論社會、經濟或政治因素,大抵上都曾經衡量移民所得大於移民所付的成本,移入區的條件優於移出區才採取行動,移民行為經過價值判斷是毋庸置疑的。
台灣移民的原居地絕大部份在閩南的泉、漳;閩西汀州和粵東潮、惠等府。唐宋以來這個地區就是對外貿易頻仍,工藝發達,經濟繁榮和文風興盛的地區。而移民和留居當地的「留民」比較,顯得積極而主動,在台灣發展史上呈現出以下風貌:


一、不滿現實、勇於批判


移民脫離原居地的社會網絡,不受其束縛,普遍呈現「愛拚才會贏」的心態,自古以來的抗爭運動與台灣現代民主政治發展,與此息息相關。


二、積極進取、冒險犯難


移民渡海而來,面對未知的新世界和新世界的荒蕪,若無旺盛的企圖心,恐難東渡,不是積極進取、冒險犯難的人,縱使東渡也難有發展。


三、少依賴而多互助


移民東遷台灣與移出區之間又有大海阻隔,多半無法依賴原居地之資源。故而台灣地區無論拓墾、經商甚至興建宗祠、寺廟,多採「合夥制」,以合約規範權利義務關係謀取共同利益。民間也盛行「結盟」行為,故而械鬥時起。


四、不安、短視、衝動


移民到台灣之後,由於變數太多,對於未來極無把握,心存不安的感覺,急功近利,一窩風的現象就相當普遍。長年以來,台灣為人詬病之貪、賭、械鬥等,與此種精神關係密切。這種不安短視的心態,使得台灣人潛意識中有再移民的企盼,近年國際交通方便,選擇國籍也比往昔容易,因此,台灣人移民美加、澳、紐等新天地者也日眾。


五、定居移民的兩面性 移民定居之後,又產生強烈的現實主義和謀求安定的心態。為了維護既得利益,自衛防他之心極強,除了祖籍、語言、風俗習慣,甚至不同的戲曲風格、不同的意識形態都構成我群/他群的劃分因子,對於既有的他群和新移民,都產生排擠效應。我群的安定要建立在排他的效應上,形成內部矛盾,無法形成舉台一致的集體意識,謀求安定無異緣木求魚,而謀安定心態的制約又使得摩擦衝突不致於達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前述台灣移民社會的精神特賀,使得台灣發展史生機盎然,摩擦、衝突不斷,而又能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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