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人的腦袋和台灣文化碰撞在一起,激起的火花令人捧腹大笑。



 


我從公車內望向窗外,第一次有忐忑不安的感覺。街道上的標示全都陌生不己,我怎會突然成了文盲?每一分鐘我都努力掩飾心中的不安,不斷提醒自己:「這是意料中之事,別慌!」
我是印度人,因工作關係移駐台灣一個月。潛意識裏我有心理準備,但可能還不足以應付接下來發生的事。



任何美好文化,若從外人的眼光來看,都能重新發掘新奇魅力。如果你是一位到到地地的印度人,在台灣這個「福爾摩沙島」上趴趴走,肯定會碰到許多有趣之事。


台灣人無疑是地球上最友善的人種,這點我很肯定,但也有不少奇特的行徑足以讓任何一位印度人驚愕再三。我小心翼翼跨越語言障礙,注意日常生活細節,但待在這裏的短短一個月裏,已累積足夠的材料讓我為這「古怪」的國家驚嘆絕倒;為其中的「奇人異事」詫笑不已。


No!不用手吃東西
例一:與某大學生交談


生:我們教授說,印度人用手吃東西其實是對的,確保食物不致太燙。
我:噢。
生:所以你們印度人用手吃東西很好啊。
我:但我們並不是「永遠」用手吃東西。
生(驚嚇):什麼?你們不用手吃東西?
我:要看情況。


例二:和公車上的人聊天


男子:你是老師嗎?
我:不是。
男子:你是印度人嗎?
我:是。
男子(迫不及待):印度人真的用手吃東西嗎?
我:什麼?不是。
男子(失望地):不是嗎?
我:嗯,要看情況。


事情還不只如此,幾乎每隔一天就有台灣人問我,印度人是不是真的用手吃東西?什麼跟什麼呀!到底是誰告訴他們的?沒錯,「有些」東西我們會用手拿來吃,但不是每樣東西,好嗎?饒了我吧,把印度人全當成驅蛇人還不夠嗎?


洗澡學問大
我承認我是懶豬,衞生習慣糟透了,文明的外表底下藏着個骯髒鬼,總是找各種藉口逃避每天洗澡的固定儀式。當然,通常是躲不掉。但如果政府有一天想禁止洗澡(多點想像力好嗎),我一定第一個奉行。


但在台灣,我得顧及「祖國形象」,也不希望引發街談巷議,說這裏有個「不洗澡的印度人」,因此我老老實實遵照標準儀式:每天早上一定去浴室報到。但我的台灣室友還是覺得我很奇怪。因為台灣人都是晚上睡前洗澡,理由是人體最髒的時候是一天結束時而不是早上。你知道嗎,聽起來還滿有道理的!


回國後我開始在睡前洗澡,但母親仍堅持要我「晨浴」。我拿前述的道理告訴她,然而晨浴的觀念已深植印度文化,父母都會強迫孩子遵循。結果變成我屢次被迫在十小時之內洗兩次澡(睡前與醒後)!


實在很沒道理,但這一點我認為台灣人略勝一籌。


我不是恐怖份子
某天深夜我在台中雇了一輛計程車。司機顯然很高興載到「外國人」,這時我的印度人性格發作了,盤算着要不要講價。要?還是不要?很難決定。我還未開口,司機先發話了。


司機:伊朗!
我:嗄?
司機(指着我的短鬚):伊朗!
我(微怒):不是。
司機:不是嗎?
我:不是。
司機:嗯。
(一會兒)
司機(指着我的短鬚):伊拉克!
我(盛怒):不是!
司機:不是?那是哪裏?
我:美國。
司機(撫着他不存在的短鬚):美國?
我:是的。
司機:喔。


拎女包的男人
台灣有某些景象讓我深感困擾,我盡量視而不見,但沒辦法。每天,我都看到一堆台灣男人幫女友提包包。每隔幾分鐘就會看見一個大男人一手拎着時髦女包,另一手挽着女人,在街上晃來晃去。並不是說印度男人不會幫女伴拿包,但很少見。在台灣,反而是「沒看到」拿包的男人才叫少見。拎着女包實在很矬,也很「娘」。
我和台灣友人討論這件事,他說:「那是女伴的包很重才幫忙拿的。」才怪!想騙我啊老兄,我看得出那些包一點兒也不重!
另一位台灣友人說那是男人表達愛意的方式。真的是愛意?拜託!如果那麼「在乎」女友,可以帶她去看電影、寫情書給她、送花、煮飯給她吃;如果什麼方法都用盡,就送鑽石。好吧,鑽石也許不是那麼了不起,但有太多方法表達愛意,幹嘛非要拎包包?我知道這樣比較輕鬆、簡單(又不花錢),但請不要盡挑容易的做好嗎。表現出男子氣概呀!



一支小雨傘
某個天氣不錯的下午,我正走路到公車站,原本舒服的毛毛雨突然變成傾盆大雨。我沒帶傘,只好在某間商店門口躲雨。這時一位美眉不知打哪裏冒出來,微笑邀我和她共撐一把傘。當時正下着大雨,我又趕時間,而且,看到人性的光輝還未完全消失,確實讓我很欣慰。(所以,對方剛好長得漂亮有關係嗎?)
於是我走到傘下與她結伴同行。一分鐘後,我心中的紳士本色抬頭,問她是否可以由我來撐傘。畢竟,共用她的傘已經夠不好意思了,至少出點力吧。她把傘交給我,我們繼續往前走。就這樣在異國的街道上,我和一位美女共撐一把傘──那種快樂、尷尬、小鹿亂撞……
五分鐘後,我們到了公車站,我說謝謝,把傘還她。她竟搖頭不肯接過去。起先我以為她在開玩笑,堅持還她,她露出「拜託」的表情,轉身就走,留下我徹底不知所措。我那看多了寶萊塢電影的想像力開始高速運轉:會不會傘裏藏着違禁品?或許更糟,萬一以後她一直來纏着我,要我還傘怎麼辦?
我追過去,堅持要她把傘拿回去。我們語言不通,整個過程是沉默的拉鋸,中間穿插許多「拜託」的表情。終於她認輸,將傘收回,我感覺到勝利的得意。
兩小時後我走在路上,雨再度大起來。這回附近無處躲雨,沒兩下功夫我就渾身濕透。好不容易看到一棟建築,我立刻飛奔過去,在寒冷中呆站了三十分鐘。在那三十分鐘裏,我至少有三十次想到那個堅持要把傘送我的女孩。
後記:後來有人告訴我,台灣人認為送傘是不吉利的。「傘」音同「散」,代表分離。但我哪有這個天才會知道呢?


引用自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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