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是指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的統一發票。


「電子發票」簡單來說就是網路發票,當商業交易完成後,賣方直接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開立發票、揭示相關資訊(發票號碼、交易資訊),而不需再開立傳統的紙本發票,買方亦可直接於平台上接收發票。迅速、精確、安全、可靠是電子發票最大的好處,而藉由網路傳輸完成交易雙方的交易紀錄 (電子發票),更可以降低營運成本,達到企業創造利潤的目的。


實施近60年的紙本發票,一直是政府用來查稅、買賣雙方用來證明交易紀錄的重要工具,但是隨著網際網路的興盛,造就了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而統一發票的開立與寄送卻形成最後一哩的瓶頸。根據財政部統計,台灣一整年用掉80億張紙本發票,如果使用電子發票,一年可以節省新台幣20億元寄送成本,而電子發票的推動也能進一步帶動國內電子商務的發展,所以政府開始著手推動電子發票,希望藉此完成電子商務的最後一張拼圖。


由於電子發票是透過網路傳送,因此作業效率可以大幅提升。對賣方來說,可減少人工作業、縮短流程、節省郵寄費用(一張發票郵遞費用為20~30元),對買方來說,則可降低紙本發票整理、保管、核對作業,並有助於減少人工錯誤,此外,買賣雙方都可以直接整合報稅,如有營業人交查異常問題,未來不必再繳交紙本資料,大幅減少政府與企業的稽徵成本。目前包括中鋼、台塑、家樂福、大潤發、B&Q等規模較大的服務業者都開始推行電子發票,而19家國內知名的網購業者、網路服務及線上遊戲業者,也都已經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使用電子發票,另外電視購物及型錄業者亦積極尋求修法,盼能早日導入使用電子發票,以降低其經營成本。政府與業者的加乘作用,已使發票電子化成為必然的趨勢。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於95年底建置完成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隨即開始正式運作,服務的項目包括:發票存證、稅務服務、跨網整合、資料交換、統計分析等。目前電子發票的應用限於B2B(企業對企業)、B2C(企業對顧客)領域,97年初將推廣至B2G(企業對政府部門)的運用,並陸續推廣至政府其他單位。


對於現存電子發票加值服務中心,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亦免費提供介接方案,協助原加值服務中心旗下營業人,經由政府平台,達到網網相連(加值服務中心與加值服務中心間)、跨網整合(整合國稅系統),未來營業人報稅、稽徵單位稽核與審查、營業人退稅等,都能加速進行,以便降低營業人、政府及社會的整體成本。原加值服務中心不但加值業務不受影響,亦能利用政府平台,大幅降低其硬體、儲存及維運成本,一方面使電子發票使用效益擴大,一方面使營業人、加值服務中心與政府共創三贏。


電子發票用得早,未來帳務沒煩惱!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安全、可靠的環境,降低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的成本及時程,讓企業經營e化的最後一哩,有完整的解決方案,更可協助企業經營者節省行政及帳務處理成本,轉為企業經營的最佳利器!


為協助所有營業人順利導入電子發票,財政部電子發票推動專案小組除舉辦一系列「電子發票介紹與說明會」,更提供營業人申辦及取得使用電子發票資格的服務,歡迎營業人多多利用。


使用電子發票要如何得知自己中獎、該怎麼對獎,許多民眾還是霧煞煞。


目前若是民眾沒有會員卡或悠遊卡載具,通常店家會給傳統統一發票,也可給紙本電子發票。但若有載具,店家會問要不要紙本電子發票,若要,會將統一發票號碼列印在上面,一般就是電子發票最上面的一排號碼;若不要,店家就會將資料載入載具。如果民眾拿的是有發票號碼的紙本電子發票,等同一般發票,一定要保留做為兌獎之用。


財政部解釋,如新光三越、全聯等會員卡消費,一旦中獎,一律由各會員中心以簡訊通知。民眾只要拿著會員卡回店,可以選擇直接儲值或換等價商品,或者也可拿紙本電子發票,如傳統發票在背面寫上個人資料,即可到郵局領獎。


如果民眾使用的是不記名的載具,例如悠遊卡或icash,就可透過7-11或萊爾富的多媒體機器,在機器內選擇列印7-11或萊爾富儲值券,或者印出紙本電子發票,到郵局領獎。


持有紙本電子發票的民眾,現在只能到郵局領獎,財政部明年也將開放超市、超商等加入加入連線,讓民眾可直接在超商領獎。財政部解釋,傳統發票以紙張防偽,現在以資料防偽,必須在連線狀況下才能領獎,目前只有郵局與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連線。不過明年之後,只要超商或超市等單位願意,也可和該平台連線,屆時民眾領獎管道更多元便利。


如果嫌上述步驟太麻煩,也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登錄帳號,以自然人憑證將這些卡片資料歸戶,因為已經確認身分,連對獎步驟都省了,政府會直接將獎金轉帳到帳戶中。


何謂紙本電子發票


民眾陳小姐來電表示,購物結帳後,店家未提供統一發票,而是交給她一張像收據似的熱感應紙,店員說,那是紙本電子發票。陳小姐問:什麼是紙本電子發票?紙本電子發票要如何兌獎及捐贈呢?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買受人持載具(例如:會員卡、悠遊卡、icash ...等)到經核准開立電子發票的試辦商店消費後,店家利用載具連結開立電子發票,該筆交易的明細資料將透過網際網路統一儲存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店家不再交付紙本收銀機發票,以達到無紙化的節能目標。考量試辦期間,部分買受人無相關載具使用或無法接受無紙面發票,部分試辦商店得列印具防偽功能的紙本電子發票。
  該局說,紙本電子發票的捐贈及兌獎方式與一般的統一發票相同,可以直接投入發票捐贈箱;中獎時,也可以兌獎。因此,消費者須妥善保管紙本電子發票,以免錯失千萬元中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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